關于學校撤并財產清算方案
由于我縣學校布局調整,縣內三所小學需要撤并,所遷移的財產品種多、件數多、金額多,分散于不同部門、不同人員的管理范圍,為了盡可能避免學校財產流失,特制定以下方案供領導參考。
1、教育局應該成立相應的財產清查小組,督促指導學校財產清算。
2、學校成立相應的財產清查小組,把財產分成:教學儀器財產、辦公類財產、生活類財產,由不同的組員負責造冊登記。
3、為避免一些私人借用沒有歸還的財產漏掉登記,建議財產清查完畢在學校內進行公示。
4、公示完畢后,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決定哪些物品搬遷到新學校,哪些留下在原學校。
5、把搬運工作交由專業(yè)公司負責,由原初中清查小組現(xiàn)場移交給搬運公司,搬運公司按要求打包運到目的地后按要求擺放好,需要上架的.上好架,需要安裝的安裝好。
6、搬運完成一所學校,由教育局相應財產清查小組驗收清點好物品后,再進行下一所學校的搬運。
7、財產設備移交要承接有序,負責保管的人員要對移交清單簽字,接收人員與搬運公司人員也要簽字。
8、設備及各類財產物資進入學校后,要重新造冊登記,登記好來源是哪所學校,然后進行入庫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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