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促進公司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勤管理的基本依據。
自覺維護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紀律。部門經理/負責人要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以確保本規(guī)定有效實施。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簽到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12:0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
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3)員工每個月有2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做處罰;
超過三次者執(zhí)行遲到處罰條例。
。4)各崗位人員,簽到后均不允許外出,包含吃早餐、換裝、交電話費等。如發(fā)現(xiàn)中途離崗者均按脫崗處理,10至20分鐘之內一次扣20元;
30分鐘以內扣50元;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xù)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guī)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guī)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guī)定
01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yī)院或社區(qū)醫(yī)療服務機構(市醫(y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xù)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yī)保定點或三級醫(y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fā)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xù)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y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fā):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fā)日工資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fā)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xiàn)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guī)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yī)療期。
醫(y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y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xù)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lián):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fā)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fā)放該年年度獎金。
0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xù)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yōu)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03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xù)休完。
4.本規(guī)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fā)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04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fā)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05產假及相關生育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持有醫(yī)院開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產假。
4.女職工生育嬰兒后至嬰兒一周歲內為哺乳期,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哺乳嬰兒滿一周歲后,一般不得延長哺乳期。
5.產假天數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數。
6.孕檢假:
懷孕女職工,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公假計算。
7.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憑醫(yī)院證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齡男女職工,自愿做絕育手術的,憑醫(yī)院證明其檢查時間和休假算公假。
8.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
(1)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計入個人賬戶。產假期間停發(fā)各項工資補貼獎金,生育津貼低于本人月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
。2)不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下列處理:
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公司不予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或其它補償。
非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如公司未繳納生育保險),在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本人月工資標準發(fā)放工資。
(3)其它未作說明的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4)如公司正常給職工發(fā)放產假工資,之后又申領了生育津貼的,公司有權從生育津貼中扣除公司已經發(fā)放的工資。
。5)上述規(guī)定中的“本人月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績效獎金與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貼。
06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累計工作年限為1年以上,不滿10年者,假期為5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假期為10天。
。3)工作年限滿20年者,假期為15天。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
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則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員工入職本公司后連續(xù)工作滿一年的,可開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發(fā)出休假通知,而職工自愿上班的,視為公司已經相應安排年休假。
6.員工未申請當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視為員工自動放棄該年休假。
7.公司給員工的年休假超過法定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員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補償。
員工所休年假,首先應視為法定年假。
8.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fā)放。
六、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在辦公平臺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xù),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本制度其它條款對請假有特殊規(guī)定的,優(yōu)先執(zhí)行特殊規(guī)定;沒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此一般規(guī)定處理。
7.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辦理請假手續(xù)的;
。2)以欺騙方式,或以不真實的請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請假未獲得批準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七、違紀處理
1.在規(guī)定時間未打卡或未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未經許可在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有正當理由且經核實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罰工資50元;曠工者,每次(一天為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同時還應按公司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3.考勤全勤獎勵
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
4.考勤與績效獎金
有下列情形時,不再享受年度績效獎金:
(1)當年度曠工超過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
八、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zhí)行。
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fā)后生效。
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guī)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guī)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guī)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yè)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zhí)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
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tǒng)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fā)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guī)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guī)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guī)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zhí)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xù)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fā)現(xiàn)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fā)現(xiàn)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fā)現(xiàn),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
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fā)現(xiàn)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xiàn)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xù)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tǒng)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zhí)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jiān)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guī)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jiān)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xù),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tǒng)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fā)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yōu)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guī)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zhí)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xù)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guī)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xù)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fā)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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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xù)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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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fā)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fā)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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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xù),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y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tǒng)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xù)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zhí)崆?小時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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