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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性材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規(guī)范分局周轉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轉性材料的利用率,減少損耗和浪費,有效降低周轉材料的使用成本,更經濟合理地開展周轉材料的購置、使用、退庫、維修、攤銷和讓售工作,結合分局項目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周轉性材料范圍
2.1能夠多次使用的材料和施工機具,主要是指各型鋼模板、腳手架管(Φ48焊管)、空心方鋼、氧氣/乙炔瓶、24kg/m及以上鋼軌、Φ80及以上鋼管(風、水管)、砼輸送管(Φ125、Φ150)、高壓電纜、50mm2以上低壓銅芯電纜、小型施工機器具等。
第三章、周轉性材料的配置
3.1、項目部使用的周轉性材料由工程部根據工程施工的需要提出實際需求計劃,由總工審批后交項目設備物資部。
3.2、設備物資部對計劃進行核實,并提出初始的處置意見報告報分局審批。分局根據現(xiàn)有周轉性材料的實際情況對報告提出批復處理意見(采購、租賃、調撥)。
3.3、項目部根據批復意見對所需要的周轉性材料進行配置。
3.4、周轉性材料的采購由分局統(tǒng)一招標采購或委托項目部自行采購(確定供應商前應將結果要報分局審批后執(zhí)行)。采購合同報分局備案。
3.5、周轉性材料的租賃(外租賃)需要報分局審批后按采購程序執(zhí)行,并將租賃合同報分局備案。
第四章、周轉性材料的建帳管理
4.1建立周轉性材料匯總臺帳,建立周轉性材料攤銷臺帳;對外租賃的周轉性材料要建立租賃臺帳。
4.2建立周轉性材料使用的分布臺帳。
第五章、周轉材料的領用及退庫管理
5.1、周轉材料由各作業(yè)隊指定專人進行領用及退庫,發(fā)料由項目設備物資部周轉材料管理員負責。
5.2、領用周轉材料時應對所領用材料實物進行核實,架管尺寸、扣件是否完好、模板是否變形及孔洞數(shù)量進行現(xiàn)場鑒定,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
5.3、退庫驗收
5.3、1租用單位退庫的鋼架管、鋼跳板、圍欄板(包括立柱)應平直并保持原發(fā)放時的長度,無電焊、氣焊切割、打洞、無損壞變形。
5.3.2配件完整,螺絲、扣件轉動部位靈活。
5.3.3必須堆放到指定地點,雙方清點數(shù)量及缺陷,并在辦理退庫手續(xù)時做好記錄,以便于在結算時按照管理辦法計入費用。
5.3.4根據清理結果對退回的周轉性材料進行書面確認,做好結算依據。
5.3.5外租賃的周轉性材料接收和驗收管理
要做好接收時的質量、數(shù)量、規(guī)格等的驗收記錄單,租賃雙方的
簽字確認并存檔保存,在歸返周轉性材料時應進行現(xiàn)場鑒定交接簽字確認,對賠償部分的要簽定協(xié)議,并存檔。
第六章、周轉材料的現(xiàn)場使用管理:
6.1、周轉性材料應以租賃的方式進行管理,對作業(yè)隊和外協(xié)隊伍收取租賃費用。租賃費用按照當?shù)氐臉藴适杖 ?/p>
6.2、周轉材料在搬運和使用中要輕拿輕放,嚴禁高空拋落、野蠻拆卸、鉆孔、胡亂堆放,清理時要使用機具,嚴禁重錘敲打。
6.3、腳手架管應避免切割,如確實需要,應將需切割量及切割方案報項目主管部門核實審批后方可進行,切割時盡量按1.5米以上整數(shù)長度規(guī)格加工使用。
6.4、拆除的周轉性材料應及時清除灰漿,對變形損壞的模板及架管應及時修理校正,并及時的歸返到項目部的周轉性倉庫。
6.5、鋼模板應分類堆放,碼放整齊,底面保持平整,對長期閑置的周轉性材料涂抹潤滑油防止生銹。
6.6、各作業(yè)隊隊長為周轉材料管理第一責任人,對轄下的所有周轉材料負責,各作業(yè)隊材料管理員對轄下的周轉材料要建立臺帳,每月必須到項目部周轉庫對帳。
6.7、負責做好周轉材料的現(xiàn)場文明施工管理,保證臨時閑置的應分類堆放整齊、標識明確,符合項目部和分部的文明施工規(guī)范要求。
第七章、周轉性材料的損耗管理
7.1、損耗數(shù)量認定:周轉性材料因施工、保管不善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耗,每次發(fā)生時必須及時由租用單位、作業(yè)隊、工程部、
設備物資部共同在現(xiàn)場清點和簽字確認損耗數(shù)量、規(guī)格。
7.2、損耗金額認定:設備物資部將簽認后的損耗數(shù)量按該材料的市場單價(含運費)計算損失金額,并由相關的責任單位承擔。 7.3、使用方(租/借用單位)根據周轉性材料的實際情況,新舊程度等可以進行核銷。
7.4、項目周轉材料管理員應及時的對周轉性材料進行帳務核銷。
第八章、周轉性材料的攤銷管理
8.1、普通的周轉材料攤銷周期以原值進行計算,按18個月的時間全部折舊攤銷完畢(月攤銷率為5.6%)。對于特殊的周轉性材料(異型模板、懸臂模板等)原則上在項目部使用該材料完工時攤銷完畢(攤銷比例根據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
8.2、項目部周轉性材料管理人員應建立周轉性材料管理臺帳,按月度進行攤銷,并建立報表,上報項目部和分局。并及時的提供給經營管理部門進行結算。
8.3、項目部周轉性材料管理員要按月度清理項目部的周轉性材料的庫存數(shù)量、損耗、使用分布等情況。
8.4、對于攤銷完已無使用價值的材料,由分局審批后可以就地讓售;對于攤銷完還可繼續(xù)使用的材料,由項目設備物資部、財務部共同鑒定、評估、確認后,重新作價入帳,并進入攤銷程序。
第九章、周轉材料管理責任及獎懲規(guī)定
9.1、如果因計劃不準確造成新購的周轉性材料浪費而不能夠使用的,應對計劃的提出者處以相應周轉性材料閑置金額的5%-10%的罰款。
9.2、如果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失的,對相應的責任人處以損失金額的5%-10%的罰款;
9.3、外租賃的周轉性材料要作好進場時的驗收和交接、現(xiàn)場使用的管理及退場時鑒定和交接。如因工作失誤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對相應的責任人處以損失金額的15%-20%的罰款;
9.4、項目部在年度末對周轉性材料管理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可根據其業(yè)績給予3000-5000的獎勵。
第十章 周轉材料的調配
10.1、分局設備物資部可根據分局各個項目部周轉性材料的實際情況進行內部調配,調撥單價雙方友好協(xié)商,分局設備物資部有最終裁決權。
第十一章、周轉材料的讓售
11.1、項目部要對周轉性材料的價值進行評估,根據其經濟性確定讓售或者調撥。
11.2、對讓售的周轉性材料要上報分局審批后執(zhí)行。
11.3、項目部根據所讓售周轉性材料凈利潤(扣除周轉性材料的凈值)的20%對相關人員進行獎勵。
附件:
附件一
周轉材料租賃協(xié)議
附件二
周轉材料臺帳表格
附件三
轉材料攤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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