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專業(yè)技術知識。
第二條 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wǎng)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jīng)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huán)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diào)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jīng)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拆除。
第十四條 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guī)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0
頂一下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25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9-30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3-0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25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04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5-15
用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01-30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3-10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