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全面提高我校師生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建立健全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組織體系、管理規(guī)章和責任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風險,增強安全預警、應急處置和災難恢復能力,提高學校和各部門的整體安全防護水平,形成與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相適應的、完備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校園網絡及所承載的所有信息系統。
第三條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信息化辦公室承擔學校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技術安全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個人承擔系統操作與信息內容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信息化辦公室。各部門設立部門級的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各學院和部門主管信息工作的領導為本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人,有信息系統的部門需指定專人作為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各部門信息化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報信息化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五條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根據國家等級保護相關管理文件,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等級確定的原則、標準、各級別安全保護和管理內容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涉密信息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學校部門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進行保護。
第六條學校各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部門作為安全等級保護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guī)范、技術標準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階段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并同步建設符合該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
第七條新建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系統投入運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xù)。已運行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本辦法執(zhí)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xù)并確定安全保護等級。對于二級及以上的信息系統由信息化辦公室統一上報至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第八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日常檢測工作制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狀況、安全保護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學校管理部門將定期進行檢查。三級以上的信息系統需由公安部門進行系統評測。對于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未達到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方案進行整改。
第九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培訓制度;
(二)核實、登記并及時更新用戶注冊信息制度;
(三)信息發(fā)布審核、登記、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四)信息網絡安全處置制度;
(五)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六)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保護制度。
第十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系統重要數據管理、備份、容災恢復措施;
(二)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網絡入侵、攻擊破壞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措施;
(三)系統運行和用戶使用日志備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鑰、密碼安全管理措施;
(五)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第十一條二級以上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重大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時,應當按照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進入、使用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
(二)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復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數據;
(三)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干擾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功能;
(四)破壞計算機信息網絡運行環(huán)境、設備設施;
(五)竊取、盜用、篡改、破壞他人網絡資源;
(六)故意制作、傳播、使用計算機病毒、惡意軟件等破壞性程序,或者制作、發(fā)布、復制、傳播含破壞性程序或其機理、源程序的信息;
(七)故意阻塞、阻礙、中斷計算機信息網絡的信息傳輸,惡意占用網絡資源;
(八)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大量或者多次發(fā)送電子郵件、短信息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網絡秩序;
(九)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違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義發(fā)布信息;
(十)明知本單位或本人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網絡地址、主機空間等資源已被他人利用,從事可能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而不予制止;
(十一)擅自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收集、使用、提供、買賣學校公共數據和他人專有信息;
(十二)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發(fā)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公開發(fā)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九)以非法社團名義活動的;
(十)買賣法律、法規(guī)禁止流通的物品的;
(十一)非法買賣法律、法規(guī)限制流通的物品,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
(十二)含有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欺詐等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
(十三)含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四條學校管理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可根據情況作以下處理:
(一)警告、勒令改正;
(二)中斷網絡3至60天;
(三)關閉計算機信息系統;
(四)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
(五)情節(jié)嚴重者會同保衛(wèi)處向公安部門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校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條例。
二、上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循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網信息,必須經過辦公主的審核后方可上網,并及時予以登記。
四、用戶必須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信息安全檢查。
五、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BBS等交互式欄目信息發(fā)布的`審核,網絡運行日志的管理,并將系統運行日志完整僅用3個月以上,以備公安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
六、"安全專管員"要加強網絡信息、監(jiān)測,定期檢查安全情況、計算機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時清除,同時應配合網絡管理員對各開通服務器的系統日志進行不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及時匯報與處理。
七、對網絡上有害信息及時控制并刪除。嚴防非法用戶侵入我方網絡從事非法活動,一經發(fā)現及時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如及時清除有需信息的傳播途徑、關閉相應的服務器等,并且保護好相關日志等數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出現有關網絡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辦公室,及時處理并作日志。
九、加強對用戶數據的管理,發(fā)現異常用戶,及時處理并上報辦公室備案。
十、定期組織網絡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學習和培訓。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計算機網絡的維護和管理,確保網絡安全、可靠、穩(wěn)定地運行,促進學院網絡的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泄露國家秘密;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嚴禁上網流傳、處理、儲存;與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和涉密科研課題相關的微機嚴禁聯網運行。
第二條任何用戶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第三條任何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第四條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條網絡責任人和各科室網絡用戶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對委托發(fā)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并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
建立計算機信息網絡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發(fā)現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違法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
第六條網絡責任人和各科室網絡用戶必須實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網絡建設與管理成效與年終考核掛鉤制度;信息發(fā)布文責自負、審核、登記制度;
有害信息監(jiān)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權限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BBS注冊實名登記制度;
禁止涉密微機入網制度。
第七條對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站點,一經發(fā)現,即從網上隔離,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網絡責任人和各科室要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上網信息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采取處理措施。
第九條網絡責任人和各科室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和學校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由主管院領導、網絡與信息技術中心主任直接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大學校園網的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
二、校園網管理部門必須指定具有安全員培訓合格證的專人擔任信息安全員,并在主管領導的統一安排下,具體負責本校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三、息安全員應密切與校內各二級部門有關人員聯系,督促監(jiān)督執(zhí)行各項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的規(guī)章,并負責在組織宣傳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
四、各部門網絡安全員應當對本部門的網絡使用情況監(jiān)督、檢查。
五、信息安全員負責根據大學的實際情況,擬定并修正或補充本單位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實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員按照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負責定期組織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信息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安全稽核,并負責對校內各二級部門計算機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八、信息安全員負責對大學校園網新購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對新購置的操作系統,維修后的計算系統或從外拷貝回以及要與外單位交換的軟件進行嚴格的檢查,確認無毒無害后才能使用,確保計算機系統安全運行;
九、信息安全員應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技術培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系。發(fā)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犯罪案件時,應采取妥善措施,并組織調查取證工作,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在向單位主管領導匯報的同時,有權直接向公安機關計算機安全監(jiān)察部門報告;
十、如果各學院或二級部門要開通網絡服務,需到教育技術中心登記并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各學院或二級部門指定專門的.網絡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參照以上八條執(zhí)行。
十一、按照分級負責,責任到頭的原則,學校一級由校園網管理部門負責,二級學院或部門一級由學院或部門主管領導負責,切實做到責任落實,層層負責;
十二、嚴格執(zhí)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二級部門除確定一名主管網絡信息與運行安全外,必須確定一名專、兼職的網絡信息及技術管理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網絡運行及信息安全。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5
一.網絡配置
充分整合公司網絡信息資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職責
公司網絡隸屬于技術部門,主要負責日常網絡的正常運行,維護,維修,網絡設備采購,網絡優(yōu)化等工作。
三.軟件配置及使用規(guī)則
1.工作時間嚴禁玩游戲,觀看與工作無關信息,網頁。
2.嚴禁私自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軟件。
3.嚴禁私自將與工作無關文件,信息以光盤,移動硬盤,u盤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貝至硬盤及在局域網上傳播。
4.為文件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文件保存在活動分區(qū)如:c盤,我的文檔:請將本人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盤的其他非活動分區(qū)(如:d,e,f)。(保存前用殺毒軟件檢查無病毒警告后再操作)。
5.各部門應定期將計算機系統和相關數據進行備份。
6.計算機須設置密碼,避免別人的不合理侵入。
7.未經許可,不允許使用他人電腦。
8.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開關主機,顯示器,電源等。
9.每周五公司計算機統一升級殺毒軟件,公司現用360免費殺毒軟件。
10.當發(fā)現公司網絡,以及計算機出現異常情況,須及時通知相關的網絡人員。
四.計算機維修
1.計算機出現問題,需要維修,要上報領導并獲得批準。
2.計算機須采購配件,安公司采購管理制度流程執(zhí)行。
五.違規(guī)操作
1.違規(guī)操作者,沒有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須接受公司警告,多次違規(guī)者,公司給予響應的處罰。
2.違規(guī)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須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賠償。六.附則
本制度有不妥之處會在運行中修改,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賬號管理方面
一.帳號管理
為更好,更有效的保障公司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系統規(guī)則
1.對于辦公使用的pc機,筆記本電腦,由使用者按本規(guī)定自行設置和管理該設備的帳號和密碼。
2.對于網絡設備,服務器和信息系統的管理口令設置至少8位,口令必須從字符,數字,特殊符號中至少選擇兩種進行組合設置。安全人員對賬號和口令以及變更情況進行加密的登記和保存,獲得賬號和口令的工作人員不得散發(fā)和與他人共享。
3.對于網絡或系統用戶的個人賬號和口令,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本制度設置初始口令,用戶須在開始使用時更改口令并保管,不得散發(fā)和與他人共享。
4.普通口令更換不得長于2個月;
5.口令必須保存好,保證存放載體的物理安全。
6.本規(guī)定在實行過程中有修改后,本規(guī)定自行終止,并按照新規(guī)定實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fā)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如發(fā)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在網站上發(fā)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認真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guī)范,監(jiān)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天。
第七條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fā)布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fā)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才可發(fā)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絡信息發(fā)布管理制度 )。
第八條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fā)揮效率。
第九條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jiān)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jiān)督工作。
第十條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guī)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網絡安全不同的類型
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于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于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網絡的安全
網絡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權限控制,數據存取權限、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信息傳播安全
網絡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網絡上大云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信息內容安全
網絡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于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潤進行竊聽、冒充、詐編等有損于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絡安全的管理,確保網絡安全穩(wěn)定的運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fā)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信息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設備)及網絡設備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件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件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guī)范使用計算機設備。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設備損壞,將視情節(jié)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局域網,發(fā)現不能進入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置參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設備或網絡終端接口,應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殺毒軟件和網絡防火墻,應確保防火墻處于激活狀態(tài)。防病毒軟件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殺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運行。工作人員發(fā)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并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設備。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信息中心經審批后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yè)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yè)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盤等存儲設備必須經病毒檢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信息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盤或文件夾,設立的共享硬盤或文件夾使用完畢后應立即取消共享設置。
第九條網絡用戶密碼及共享權限密碼嚴禁外泄。嚴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貝其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發(fā)布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信息,一經發(fā)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互聯網權限。嚴禁在線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游戲。
第十一條局信息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設備和存儲涉密信息的軟件、磁盤、光盤及其他存儲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qū)域的,須經批準后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存儲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存儲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fā)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文件服務器、共享服務器、下載服務器、FTP服務器、WEB服務器、E-MAIL服務器、游戲服務器、媒體服務器、網絡磁盤、聊天服務器等各種對外服務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fā)、搶占網絡帶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件;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線程下載文件而造成網絡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數據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數據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類型的數據庫系統,因此對于數據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guī)范。
第十六條網絡系統用戶,須做好自身用戶密碼和權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戶系統啟用后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數據庫管理員不得將數據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數據庫一般用戶密碼泄漏或隨意修改其用戶權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數據庫存儲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用戶名和密碼泄露造成數據庫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擔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數據庫管理員隨時做好數據庫的備份,核心數據庫的進入必須設置準入的用戶名和密碼,只有用戶名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導出數據庫信息;數據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數據庫信息更改行為做好記錄,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數據庫信息,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yè)務分管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并經相關業(yè)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提供。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8
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guī)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huán)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信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術支持工作。
(四)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信息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信息中心、保衛(wèi)處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網絡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信息中心統一規(guī)劃、建設并負責運行、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進行實名登記入網。
(二)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組、各上網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定期升級。
(四)信息中心網絡運行科負責全校網絡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fā)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主、輔節(jié)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fā)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運行科必須即時備案。
(五)通過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必須由宣傳部審核后方可進行發(fā)布。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未經允許的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jié)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guī)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guī)范,不隨意把帳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個人賬號。嚴禁用各種手段解他人口令、盜用賬號。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和信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違約責任與處罰辦法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信息中心可向違規(guī)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網絡使用。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7)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的。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的。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6、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7、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guī)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凡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造成學校一定損失的,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校紀校規(guī)進行處理,由此所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該使用者負責。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學校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9
校園網主要為我校師生員工教學、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務。我校校園網的管理及使用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達到安全、穩(wěn)定、高效的目的。為了保證校園網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校園網中的計算機設備使用對象為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
二、校園網的使用及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規(guī)矩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網絡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不得向學校、單位或他人發(fā)送惡意的、挑釁性的文件和商業(yè)廣告。在使用因特網接入時,應遵守INTERNET的國際慣例和我國的有關政策,自覺不看、不傳、不信各種“黃、毒、賭”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網上散布、下載、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一經發(fā)現將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四、任何人不得盜用他人網址非法上網;不得盜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盜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網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園網中計算機終端的系統參數。安裝、刪除軟件須經網絡管理員允許。
六、對違反本管理條例的人員,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條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如發(fā)現計算機硬件人為損壞,按《學校公物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七、任何人發(fā)現網上任何異常現象(包括故障現象)都應及時與值班教師或網絡中心管理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八、有義務和責任舉報任何人的非法行為。
九、任何違規(guī)操作者一律由個人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0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huán)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fā)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fā)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fā)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采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wěn)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guī)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fā)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fā)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fā)功能。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jié)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jié)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護運行
第六條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jié)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七條校園網中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WW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學校相關領導審核備案后,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第八條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九條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十一條校園網主、輔節(jié)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fā)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十四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學校網絡信息中心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條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六條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校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并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自覺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學校園網絡管理制度》,并承擔一旦發(fā)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凡本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八條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絡上發(fā)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并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九條校園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第二十條網絡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并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學校網絡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fā)生的網絡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第二十二條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于本單位內使用的;
(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yè)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學校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絡的記錄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條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guī)范,監(jiān)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校園網負責單位設立的代理服務器。
第三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第九條規(guī)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并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七條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傳播或制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學校實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學校網絡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3
計算機信息網絡單位應當在根河市網絡安全主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安全組織,成立計算機網絡安全領導小組。
1、確定本單位計算機安全管理責任人和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領導擔任),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宣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
(二)擬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三)定期組織檢查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安全運行情況,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四)負責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審查;
。ㄎ澹┴撠熃M織本單位計算機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l(fā)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報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散,暢通與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聯系渠道。
2、配備1至2名計算機安全員(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操作人員組成),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zhí)行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ǘ┌凑沼嬎銠C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ㄈ└鶕煞ㄒ(guī)要求,對經本網絡或網站發(fā)布的.信息實行24小時審核巡查,發(fā)現傳輸有害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報告;
。ㄋ模┌l(fā)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報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
(五)在發(fā)生網絡重大突發(fā)性事件時,計算機安全員應隨時響應,接受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調遣,承擔處置任務;
。┪沂杏嬎銠C安全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市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認可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合格證有效期兩年。
3、單位安全組織應保持與公安機關聯系渠道暢通,保證各項信息網絡安全政策、法規(guī)在本單位的落實,積極接受公安機關網監(jiān)部門業(yè)務監(jiān)督檢查。
4、單位安全組織的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技術人員應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對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損害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并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或經濟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4
1、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防范工作;
2、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安全保護所需的資料;
3、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定期對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檢查。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黃色信息,不得在網絡上發(fā)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絡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絡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范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2、網絡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單位網絡(包含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審計以及細致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后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應對網絡設備運行狀況、網絡流量、用戶行為等進行日志審計,審計內容應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內容,對網絡設備日志須保存三個月。
4、網絡管理員察覺到網絡處于被攻擊狀態(tài)后,應確定其身份,并對其發(fā)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絡犯罪,若對方不聽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5、每月安全管理人員應向主管人員提交當月值班及事件記錄,并對系統記錄文件保存收檔,以備查閱。
6、網絡設備策略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更改前需經過技術驗證,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7、定期對網絡設備進行漏洞掃描并進行分析、修復,網絡設備軟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據廠家提供的升級版本進行升級。
8、對于需要將計算機外聯及接入的,需填寫網絡外聯及準入申請表(附件十、《網絡外聯及準入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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