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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學質量考核辦法
為全面考核期末教學質量,反映教學效果,制定本考核辦法。考慮到年級間班級的差異,與每次考試的試卷難度不同,本考核辦法采用縱向基準比對法。就是取期末考試的六個指數(shù)與上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的六個指數(shù)比較,進步加分,退步減分。(七年級第一學期的成績與期中成績比較)
一、考核內容:
(1)優(yōu)秀率指數(shù)=班級優(yōu)秀率-年級優(yōu)秀率,(得分在85%以上,包括85%為優(yōu)秀)
(2)及格率指數(shù)=班級及格率-年級及格率,(得分在60%以上,包括60%為及格)
(3)平均分指數(shù)=班級平均分-年級平均分
(4)期望值指數(shù)(全年級排序,位于中間學生名次為0,高出為正,低于為負,最后取平均數(shù))
(5)低分率指數(shù)=班級低分率-年級低分率,(得分在30%以下為低分)
(6)標準差指數(shù)=班級標準差-年級標準差
以上六個指數(shù)與前一期的六個指數(shù)進行比較,進步加分,退步減分。
二、計分辦法
教師得分(滿分100分)=基本分(82分)±浮動分(各項3分,共18分)
(1)優(yōu)秀率指數(shù),每進步1%加1.0分,退步1%減0.3分。(上限為±3分)
(2)及格率指數(shù),每進步1%加0.5分,退步1%減0.3分。(上限為±3分)
(3)平均分指數(shù),每進步1%加0.5分,退步1%減0.3分。(上限為±3分)
(4)期望值指數(shù),每進步1%加0.5分,退步1%減0.3分。(上限為±3分)
(5)標準差指數(shù),每進步1%加0.5分,退步1%減0.3分。(上限為±3分)
(6)低分率指數(shù),每進步1%加3.0分,退步1%減2.0分。(上限為±3分)
三、說明
(1)中途轉入(出)學生、上學期缺考學生、本學期缺考學生成績不計。
(2)任教多班級的教師取各班級平均數(shù)。
(3)跨學科主科教師取各學科平均數(shù)。兼任術科的教師以主科成績?yōu)闇,術科成績不計。
(4)單術科教師得分=全校平均分±(0.5-)×18
(5)所有計分程序由電子表格自動完成計算。具體見教學質量考核
(6)教輔人員和其它人員不在列入此辦法考核,具體由考核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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