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勞務輸轉工作的調查報告
按照工作安排,近期,我們利用一月時間,深入原安、靈芝、城川、雷大、治平和賈河6鄉(xiāng)18村,采取走訪農戶、座談交流、聽取鄉(xiāng)村匯報及核算對比等點面結合、歸納梳理的方式,對XX年以來農村勞務輸轉情況進行了調查,
關于農村勞務輸轉工作的調查報告
。為確保調研結果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分別選擇縣域內位于北、中、南不同區(qū)域的好、中、差村進行了調查,共走訪農戶414戶,填寫調研資料432份,F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一、勞務輸轉現狀
所調查的6鄉(xiāng)18村共有109個村民小組,4106戶1.9萬人,現有勞動力8270人,耕地6.1萬畝,人均3.2畝,現有果園1.7萬畝,飼養(yǎng)大家畜 3930頭。調查顯示,2011年,18村共輸出勞動力2030人,占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的24.5%,戶均輸出0.5人,實現勞務純收入1442萬元,農民人均增收757元,占當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6.4%。
(一)勞務輸轉規(guī)模。調查村XX—2011年三年來輸出勞動力分別為2264人、2147人和2030人,整體上人數呈現小幅下降趨勢,年均遞減 3.6%,輸出人員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中南部山區(qū)貧困村。但靈芝鄉(xiāng)苗堡、原安鄉(xiāng)喬岔、水股、雷大安樂、曹河等果品產業(yè)發(fā)展滯后的部分山區(qū)村勞務輸轉人數幾乎沒有發(fā)生變化,勞務仍然是實現其增加收入的主導產業(yè),占其家庭收入的70%以上。
(二)勞務輸轉人員構成和輸入區(qū)域。外出務工人員中,男性占81.3%,女性占18.7%;年齡構成上,18—35歲占52.6%,35—45歲占 38.5%,45歲以上占6.1%,18歲以下占2.8%,整體上中青年男性勞力是勞務輸出的主流,但45歲以上務工人員主要來源于山區(qū)貧困村;從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6.5%,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占13.5%;從就業(yè)地點看,主要分布在省外寧夏、新疆、內蒙、北京和長三角、珠三角地區(qū)及省內蘭州、靜寧等地。
(三)勞務輸轉方式和從事的`行業(yè)。經過近幾年的發(fā)展,勞務輸轉從自發(fā)無序的流動,逐步開始向有組織、上規(guī)模、有序化、市場化的輸轉方式轉變。有組織輸出和縣內“北勞南移”的勞務輸轉人員比例開始增長。據調查,2011年,有組織輸出占輸出人數的5.2%,較XX年的3.1%提高了2個百分點。但自發(fā)性輸出和親朋介紹輸出仍是我縣目前勞務輸轉的主要方式,分別占輸出人數的61.2%和33.6%。在務工行業(yè)種類上,輸出人員主要從事建筑、工業(yè)、加工、餐飲、家政、汽車駕駛、社會服務等行業(yè)為主,以泥瓦工、技術工、縫紉工、服務員、保安、保姆、司機等職業(yè)為主。調查數據顯示,建筑行業(yè)占73%,工廠技工和服務行業(yè)占14.7%,其它行業(yè)占12.3%。
(四)勞務輸轉人員培訓、就業(yè)時間和維權情況。在就業(yè)時間上,2011年,在外就業(yè)6—12個月的占輸出總數的57.7%,務工兼務農,就業(yè)時間在6個月以下的占27.2%,一年以上的占15.1%(含整戶外出打工者)。其中,源自中南部鄉(xiāng)鎮(zhèn)的務工人員就業(yè)時間普遍在6—12個月內。在就業(yè)培訓方面,培訓后輸出的不到輸出總數的2%,主要以職教中心等機構培訓的初高中畢業(yè)生為主。在權益維護方面,勞務人員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約有90%的務工人員就業(yè)時僅簽訂了口頭合同,書面合同簽訂者僅10%左右,在勞動保障上始終處于被動的劣勢地位,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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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村勞務輸轉工作的調查報告》(http://www.oriental01.com)。調查中出現的5位工傷人員中,用工方僅為他們開銷了醫(yī)院費用,補全了工傷期間工資,對于后期治療和勞動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并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農村勞務輸轉工作對城鄉(xiāng)經濟發(fā)展產生著越來越深刻的影響。就我縣西北部、中南部山區(qū)兩大貧困片帶的勞務輸轉工作而言,在干部群眾的重視下,一年一度頗具規(guī)模的勞務輸轉隊伍,正在拓寬農村生產力發(fā)展領域,成為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的支柱產業(yè)。調查顯示,勞務輸轉對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勞務收入明顯增加。近年來,勞務輸轉已成為農民增收的“短平快”項目,是貧困山區(qū)農民增收的一條捷徑,勞務收入已是農業(yè)和農村收入的半壁江山。被調查的18村,XX—2011年三年分別實現勞務純收入1164萬元、1258萬元和1442萬元,務工人員人均勞務純收入分別為5141元、5859元、 7103元,無論總收入還是人均收入均實現了不同程度的增長,當然,務工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與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發(fā)生變化,用工單位普遍提高工資待遇有關,據統(tǒng)計,近三年農民工工價依次為30—50元/天、40—60元/天、40—80元/天。所調查的靈芝、原安、雷大3鄉(xiāng)9村2011年勞務輸出 1264人,實現勞務純收入829.4萬元,農民人均勞務純收入1095元,接近所在鄉(xiāng)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從收入水平看,基于外出就業(yè)時間長短,中南部較西北部務工人員人均勞務純收入高出1000元左右。
(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改善。近年來,許多農民靠勞務收入修建了新房、購置了家電家具和生產工具,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勞務收入彌補了農業(yè)投入的不足,大部分農戶實現了勞務脫貧,推動了貧困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加快了脫貧致富步伐。城川鄉(xiāng)陳馬村2011年勞務輸出260人,勞務收入200多萬元,63%的農戶依托勞務收入修了新房或對舊房進行了改造,擁有手機200多部、安裝固定電話78部,有摩托車、三輪車、旋耕機等140多輛(臺),通過勞務脫貧50多戶、232人。該村五社李世軍一家8口人,2人長期在外打工,近年來年均勞務收入3萬元左右,近年翻修房屋10間,購置摩托車1輛、手機2 部,家電一應俱全,引進基礎母牛3頭,新發(fā)展果園4畝,依托勞務收入改善了生產生活條件,夯實了發(fā)展載體。
(三)群眾觀念和素質得到轉變和提高。農村富余勞動力離開家鄉(xiāng)進入城鎮(zhèn)務工,增長了見識,拓寬了視野,進而則增強了商品意識、市場意識、法制意識和勞動技能,最終將改變過去“死守一業(yè)、死守一家、死守一方”的傳統(tǒng)觀念。在此過程中,通過市場經濟的洗禮和現代文明的熏陶,他們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都隨之發(fā)生重大變化,并逐步成長為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新一代勞動者,其結果自然是減輕土地生態(tài)負荷,使勞動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調查統(tǒng)計,64%的家庭自覺履行計劃生育的政策措施,如早婚、早育、超生現象明顯減少;勞務人員法制意識明顯增強,自覺遵紀守法,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主動求助有關機構進行維護,盡量減少違法違紀行為的發(fā)生;適應能力明顯提高,調查村約有186戶整戶外出就業(yè)家庭,勤學苦干,掌握一定技能后,在外站穩(wěn)了腳,帶著家屬、親戚、朋友務工創(chuàng)業(yè),過上了殷實的異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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