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宣告破產不得解除員工合同
網友疑問:
我在某公司上班已經5年了,
公司未宣告破產不得解除員工合同
。由于公司面臨破產,公司以破產為由不再繳醫(yī)保,要求我個人承擔。半年后,公司仍以破產為由,提出與我解除合同。請問,公司做法是否合理?律師解答: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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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宣告破產不得解除員工合同》(http://www.oriental01.com)。公司在沒有破產的情況下,應該繼續(xù)給員工支付相應醫(yī)療保險費用。 公司以破產為由,與你解除合同的做法也是不合法的。只要法院沒有宣告破產,或者沒被吊銷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企業(yè)沒有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就不能終止。如果法院宣告法院公司破產了,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公司到了清算階段,首先要支付清算組的費用,其次是支付員工的全部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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