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謊稱有內部指標騙取高考落榜生10萬元
一大學畢業(yè)生謊稱能夠將學生錄取到大學讀全日制本科,騙取5名家長10萬元。1月19日,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增光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現年23歲的被告人張增光,系豐縣大沙河鎮(zhèn)人,2007年從南京工業(yè)技術學院畢業(yè)后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張增光于2008年2月至10月間,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以寫保證書、打收據的方式騙取信任,以幫助高三成績不理想的學生或者高考落榜生就讀全日制國家統招類大學本科需要活動資金為由,分別騙取徐某、王某、孫某等5名家長的現金,共計10萬元。案發(fā)后,贓款悉數退回。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增光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贓款已全部退還被害人,法院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