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的論文
[論文摘要]從貧困生資助價值的若干維度來看,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核心價值。在貧困生資助的實踐過程中,學校及有關部門要堅持資助與育人相統(tǒng)一,切實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強調以人為本,努力促進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著力制度創(chuàng)新,保持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tài)平衡,在資助工作中體現人文關懷的資助理念,努力為貧困生的全面發(fā)展導航。
[論文關鍵詞]高等教育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
貧困生資助的價值是指貧困生資助活動能夠滿足社會發(fā)展和貧困生成長需要的客觀屬性,反映出社會對貧困生資助行為具有“應然”意義的理想期待,體現社會對貧困生身心成長、政治思想發(fā)展的方向與性質的設想和規(guī)定,是貧困生資助活動的出發(fā)點和歸宿。探討貧困生資助的價值問題,對于促進貧困生資助的學理研究和實踐發(fā)展都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核心價值
所謂核心價值,就是指在貧困生資助的價值系統(tǒng)中居于統(tǒng)治地位的、體現貧困生資助內涵的、代表未來發(fā)展要求的價值。貧困生資助價值是以“貧困生”為中介,并使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中實現綜合素質的發(fā)展與提升來體現。要對貧困生資助的價值進行科學定位,就必須全方位地進行考察,全面審視貧困生資助在高校人才培養(yǎng)和教育改革發(fā)展進程中的作用和意義。
1.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從貧困生資助價值主體的層面來看,主體既包括受助主體,也包括施助主體。貧困生資助既要滿足受助主體即貧困生個體生活、學習和發(fā)展的需要,又要滿足施助主體即高等教育發(fā)展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一方面,要按照貧困生個體的需要和發(fā)展規(guī)律,全面提升貧困生的業(yè)務素質和思想境界,以促進他們成長和發(fā)展,使貧困生同其他青年學生一樣都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完整的人。另一方面,要按照社會穩(wěn)定與發(fā)展的要求給予貧困生經濟上的資助,提高他們服務于社會的能力,使他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滿足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因此,貧困生資助既要體現出個體價值,又要體現出其社會價值,實現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tǒng)一,這是貧困生資助的基本價值形態(tài)。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資助的貧困生是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文化需求的人。就人和社會的關系來看,個體總是包含在整體之中,是社會最基本的元素。正如馬克思所說,“社會,即聯合起來的單個人”,“社會本身,即處于社會關系中的人本身”,社會的本質是人,人的價值實現是社會價值實現的歸宿。就貧困生的成長需求來看,貧困生具有強烈的成才欲望,他們除了有物質層面的需要外,還有更多的精神需要。因此,貧困生資助必須以滿足貧困生個體發(fā)展的需要為目的。在實際工作中,不僅應當關注社會對貧困生成長的要求,還應當關注他們的人生理想、價值追求等需求,關注資助本身內在的促進貧困生全面、和諧發(fā)展的需求,以促進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功能和個體功能的協調統(tǒng)一。注重貧困生個體價值的實現,不但確立了貧困生資助內在的價值取向,而且彰顯了貧困生資助的人文情懷,是高校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的根本體現,這必將極大地提升貧困生資助的效果。
2.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從貧困生資助的表現形式來看,其價值可分為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所謂內在價值,是指事物本身的價值,這種價值不需要依附于其他價值而存在。所謂外在價值,是指事物借助于對其他價值才能顯示的價值,這種價值本身不具有外顯性,只有依附于其他價值才能實現。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是指它本身所具有的保障貧困生生活、加強貧困生思想教育、提升貧困生發(fā)展質量、促進貧困生全面成長的價值;外在價值則是指它通過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正義、推動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等所體現的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人類共同發(fā)展的價值。
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不可分割的統(tǒng)一體。一方面,內在價值是外在價值的基礎和前提,是外在價值存在和發(fā)展的客觀條件;另一方面,外在價值是內在價值的外顯,影響內在價值發(fā)展的方向和速度。一直以來,高校貧困生資助都表現出較為明顯的“重外輕內”傾向,即以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來決定其內在價值的存在,僅僅注意到它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功能,將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片面地依附于它的政治價值或經濟價值。于是,貧困生資助變成了單純地服務于政治與經濟的工具,其本身的育人價值被淡化甚至被忽視了。這種傾向常常導致貧困生資助實踐的低效甚至無效,與育人方向的偏離甚至背離。因此,要充分發(fā)揮高校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就必須注重其內在價值的實現。這種注重人的內在價值實現的貧困生資助,正是高校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的體現。只有充分發(fā)揮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才能實現貧困生的專業(yè)素質、精神素質和思想境界的全面提升。
3.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從貧困生資助作用來看,其價值可分為目的價值和工具價值。所謂目的價值,是指貧困生資助活動本身能夠滿足貧困生的生存、發(fā)展乃至享受的需要,是對貧困生的直接價值。所謂工具價值,是指某個價值活動本身不能滿足人的生存、發(fā)展和享受之需,而能滿足實現目的需要,即實現一個價值活動的手段或工具。
從哲學的角度來說,人的需要或欲望所指向的對象在理性的作用下就會成為人追求的目標或活動的目的。貧困生資助工作是以貧困生為核心,還是以施助主體為核心,反映了人們對貧困生資助活動的目的性的不同理解。貧困生資助要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這是貧困生資助的工具理性所應發(fā)揮的作用,也是這項工作內在的必然要求。然而,貧困生資助更本質的是資助活動與高等教育的結合,根本目的是培養(yǎng)人,是通過改善貧困生的物質生活條件、提升貧困生的精神境界來促進他們全面發(fā)展。貧困生既是資助的目的,又是資助的手段,二者相輔相成,緊密聯系。因此,關注貧困生的精神世界,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和全面發(fā)展,給貧困生提供全面的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根本任務和價值。一方面,貧困生資助可使貧困生與他人、群體、社會的各種關系得到協調發(fā)展,以滿足社會群體間和諧共處、共同發(fā)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貧困生把各種幫助和關注轉化成為個體德性形成、心靈塑造、道德人格發(fā)展的內在需求,并在接受資助的過程中使這種需求得到滿足,這正是貧困生資助的目的價值的體現。
綜上所述,貧困生資助以其特有的功能多角度、多層面地提升了貧困生的生活質量,促進了貧困生與社會的融合。從貧困生資助的本質意義來說,貧困生資助對于貧困生的關注,不僅應當包括貧困生現實的生存狀態(tài),還應包括其最終的成長目標;不僅應當關注物質層面的貧乏,還應當關注貧困生主體能力的拓展、理想情感以及綜合素質的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關注其個體生活質量和生活環(huán)境的改善,關注其未來發(fā)展的持久動力,其核心價值是人文關懷價值。
二、建構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的對策
強調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并不是要削弱和排斥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價值、外在價值和手段價值,而是要重視挖掘其個體價值、內在價值和目的價值,將人文關懷價值滲透于社會價值與個體價值、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手段價值與目的價值之中,努力促進他們內在的有機統(tǒng)一,彰顯貧困生資助內在的人文精神。
1.堅持資助與育人相統(tǒng)一,切實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貧困生資助作為高等教育領域的客觀現象,其目的在于培養(yǎng)符合社會需要的具有優(yōu)良品質和業(yè)務能力的人才,最終目的是促進貧困生個體的和諧發(fā)展與社會的和諧發(fā)展,貧困生的發(fā)展需要能否得到滿足以及滿足程度的大小,正是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價值所在。只有努力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才能盡可能做到教育機會均等和教育公平,進而實現社會的整體和諧。從這個意義來理解,貧困生資助與一般的社會慈善活動不同,其本身的特性就已經彰顯了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一致性。因此,在高校貧困生資助的實踐中,不能把貧困生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簡單地概括為排斥與矛盾,而應將把它們納入到一個完整統(tǒng)一的貧困生資助價值觀念體系中,并注意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以彰顯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
那么,如何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首先要承認和保護個體價值,從貧困生的現實需要出發(fā),充分尊重和維護其發(fā)展的合理訴求,不僅要服務于他們當前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要服務于他們未來發(fā)展的綜合需求;不僅要服務于他們個體的主觀需要,還應服務于社會發(fā)展對貧困生綜合素質提升、社會行為選擇等客觀需要;不僅要服務于其生存的基礎性需要,還應服務于他們精神層面和人生價值實現的高層次需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其次,要正確發(fā)揮制度的導向作用,在工作制度的設計方面,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幫助貧困生用正確的心態(tài)接受社會的關愛,充分發(fā)揮各種資助的保障作用。同時,在資助實踐中,還要堅決反對利己主義,引導貧困生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以感恩的心態(tài)對待施助者,自覺將個體價值的實現與社會價值的實現有機統(tǒng)一起來,以個體在未來社會發(fā)展中的積極作用來回報社會。最后,要努力克服“社會本位論”的影響和唯社會價值觀,切實把社會價值與個體價值統(tǒng)一起來,努力造就一種富有新的時代特征的貧困生資助價值體系,形成一種極富生命力和感召力的、既合理又切實有效的核心價值標準。
2.強調以人為本,努力促進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貧困生資助目標的實現最終體現在貧困生個體的人格塑造、能力發(fā)展及其融入社會的程度上。從一般意義上說,這個目標的實現取決于貧困生個體對現實可能性的預見和選擇,它產生于現實,但又高于現實,反映出他們內心世界的自我意識,具有較強的內隱性。貧困生固然需要來自社會的物質資助,但更具價值的卻是強大的精神支持和情感呵護。這就是說貧困生資助要立足于貧困生生活條件的改善,必須著眼于他們與眾不同的興趣、愛好及發(fā)展趨向,而不能只注意到貧困生所具有的普遍的特征或規(guī)律,不能總是把貧困生的個性掩蓋于共性特征之下,忽視甚至無視其個性的存在。所以,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不是分離的,而是始終聯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具體工作中全面關注貧困生個體的生活現實,并格外關注其個性的發(fā)展需求,進而將其個體的發(fā)展融入社會人的立體化發(fā)展網絡,以實現整個社會人的和諧發(fā)展,才能真正實現貧困生資助的理想目標。
貧困生的發(fā)展需要表現為其對一定的社會關系、社會結構、社會運行方式及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求,這是推動其行為的原始驅動力,也是其駕馭和調控自身行為的理性判斷力。這種內在驅動力既可以改變貧困生的主觀世界,也可以成為改造客觀世界的巨大力量,蘊涵著共同發(fā)展的崇高理想和價值追求。因此,我們在貧困生資助工作中,必須彰顯慈善活動所具有的同情互助的道德情感,從現實的角度、實踐的層面、理論的維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既要倡導個體自主、自立、自強,又要防止自私、自利、自專;既要培育個體的競爭意識和效率觀念,又要提倡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友愛。在貧困生認定、資助項目評定、獎助學金發(fā)放等具體環(huán)節(jié)上,切實注意貧困生進取精神和人文情懷的培養(yǎng),確保貧困生資助工作的公平正義,實現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
3.著力制度創(chuàng)新,保持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tài)兼容。在資助工作不斷深化、資助投入持續(xù)加大、資助體系覆蓋面基本穩(wěn)固的基礎上,處理好目的發(fā)展與手段創(chuàng)新的關系,追求目的與手段的相融共通,既合規(guī)律性又合目的性地推進貧困生資助事業(yè),實現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tài)平衡,是貧困生資助的內在邏輯要求。當前,貧困生資助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分離表現為:在資助目標上,過于關注工具性的善而忽視目的性的善;在資助方法上,過于關注制度規(guī)范而忽視人文關懷;在主體要求上,過于關注功利性要求而忽視道德需要;在對象要求上,過于強調對象依賴性而忽視主體自主性;在資助內容上,重視共性問題而忽視個體差異。高校要在助學工作實踐中,必須充分尊重貧困生的主體地位,關注貧困生不同階段的需求,著力探尋更加富于人性內涵的資助方法,把經濟援助、技能培養(yǎng)、心理保健等更好地結合起來,引導貧困生樹立自信、自尊、自立、自強的精神,使助學工作成為一種功能全面、協調平衡的慈善事業(yè)。
重新審視新時期貧困生資助的主體價值定位,并不是要改變傳統(tǒng)資助價值定位的“社會本位論”,轉而成為“個人本位論”,而是既要堅持貧困生的主體性,又要承認施助者的主體性。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是互動的,而非主動與被動的,應當實現兩者的協調統(tǒng)一,充分發(fā)掘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實現貧困生資助的最大效益。當前,在社會物質生產水平總體不高,人們參與資助的意識總體不強的情況下,尤其要考慮貧困生資助的手段創(chuàng)新問題,要考慮如何才能使資助政策與捐助主體的思想觀念、社會需求相匹配,使貧困生資助內容豐富化、人性化,資助方法多樣化、立體化,實現目的與手段的動態(tài)兼容。為此,政府應進一步發(fā)揮領導作用,倡導社會組織和企業(yè)主動投入、廣大公民自主參與,形成貧困生自主管理的立體助學體系。高校應主動與社會聯系,挖掘各種社會資源,將人文關懷的資助理念體現于各項主題活動中,著力培育和提升高校貧困生的社會資本,努力為貧困生的全面發(fā)展導航。
【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的論文】相關文章:
論宗教的人文價值關懷04-28
高校圖書館與人文關懷05-01
人文素質建構簡論04-27
現代技術的人文關懷04-26
人文關懷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融入與實現05-01
論高校貧困生資助模式的倫理境界04-27
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新模式探析04-30
試論孔子的人文關懷與人文精神04-27
新建高校思政工作應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