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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校生對于劉涌案提審前中后評論三部曲論文
這是三篇文章
一、題目:不甚知情者看提審劉涌
我了解的情況全部來自媒體。
所以我的態(tài)度很模糊。我不敢象報紙上或網上任何一篇文章的作者那么篤定,他們可能親自參加了采訪,或者,有權威專家、學者的論證;我不愿象任何論壇上對案情語焉不詳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輕而易舉的冷風熱嘲,我們應該對任何生命負責;我僅僅是一個遠離沈陽靠間接渠道了解案件的大三學生,我的專業(yè)(法學)讓我對這樁有著很多值得探討的問題的刑事案件,保持了持久地關注。
現在,在舉國矚目的案件再次掀起波瀾,在最終的“通天”審判還沒有結束的時候,我不無猶豫的從另一些角度闡述一點自己的看法。盡管不成熟,但我相信,在許多半知情半迷惑、半理性半憤怒的公眾里,這是一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1、喪鐘為誰而鳴
我坦言,學了兩年法律,我仍然難以把握犯了什么樣的罪,會被處死。盡管我可以查遍資料,可以列一個長長的清單,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在生與死之間的這條界線,應當如何劃分,齊刷刷?波浪線?還是參差錯落?這不是任何鋒利的刀具能夠操作的。
我覺得我們應該把個案的思考上升到社會的高度,引發(fā)全社會更廣泛更深入地思考。
我不贊成對劉涌處以死刑。在我敲出這一行字前,相當長的時間里,我激烈的反對過高院的改判,質疑過我一向敬重的專家。反對和質疑的理由當然和眾多的網友出奇的一致,也許還更全面和出離憤怒。但是現在,我的觀點陡然轉變。轉變的原因,也許僅僅是認認真真重學了刑事訴訟法,讀了幾本書,了解若干理論流派,更加了解本案案情,并且,經過了痛苦的自我矛盾。
修改這篇文字的時候,是判決宣布的前夜。由于審判的半公開,各大媒體的報道非常有限,也許詛咒和唾罵的時間已經很長,略顯疲憊的論壇似乎也在拭目以待。而我則希望這樁“通天”大案能夠成為中國的辛普森案——某種程度上預示著看得見的正義時代的到來。
我有點遺憾,最近一兩天,某些很有影響力的媒體的“失語”。還有那種偏離主題,轉移人們視線,關注不了法庭,卻轉而關注劉涌親屬是否乘坐豪華轎車、讓人感受到“仇富”心理的報道,更是讓人失望。新聞記者大概是不應該帶“有色眼鏡”的吧,怎么可以殃及池魚,人家總是有可觀的合法財產的,轎車也成了你們找賣點賺稿費的對象?你們挑起的懷疑和猜測還不夠多么?在這種事關生死的時刻,還沒有停止偏離審判的報道!簡直是混淆視聽。
所以我來胡言亂語幾句。
2、程序公正為誰所有?
恰巧是劉涌,幸好是劉涌,倒霉就倒霉在他是劉涌。
因為他有一把遮陽傘,所以在炎炎烈日時無所顧忌,盡管他有遮陽傘,但在寒風凜冽時被摘去外套,也免不掉瑟瑟發(fā)抖。但是他還可以用傘擋風,還可以變賣遮陽傘,換一件也許不體面但是還保暖的外衣。沒傘或者沒衣服的人,你只能聽天由命。誰給你囂張的機會?誰會為你在死神面前爭取你人權和公平、正義?專家為誰所用?
就是文明的死刑執(zhí)行,也要等李真、劉涌們來啟動。(平等是一種例外,不平等是一種常規(guī)?)
我無法掩飾自己從劉涌案對我所摯愛的法律以及所生存的社會土壤感到深深的失望。
A二審審判公開程度不夠,但是,提審的問題也不少。無需贅述,論壇里扔滿了板磚。如果從一開始,就嚴格堅持法定的程序,即使審判公開程度略加限制但是給人民一份詳盡的判決。(我猜法官一定不熟悉網絡,不知道這種習慣了的撰寫判決書的方式日后居然弄出一個最高院提審來,否則他估計“例外”)公開審判固然有諸多可取之處,但完全公開并不利于司法公正。試想,諸多媒體鏡頭之下,法庭上的人那種從“后臺”到“前臺”的表演本能就會流露,理智和情感就會出現偏差,加之本案民憤極大,處在社會輿論重壓之下,很難想象判決會準確適當?墒翘釋彽陌牍_實際上卻是一種不公開。
法律文書“蟻穴”釀災。就是因為一張張含混不清、模棱兩可、簡單而不明了的判決書,讓普通民眾在全社會形成了對司法公正的普遍懷疑。程序公正公開,是多么重要!
B控、辨、審三方比例失調。單從旁聽證的分配上,即可體現,審判從一開始就已經“一邊倒”,已經成為了社會情感審判。
C“掃黑除惡”和“嚴打”有著衍生關系。這些運動,是善與惡的斗爭,卻又不那么純粹,夾雜著政績、功績、成績、壓力,等等!皣来颉焙拖奁谄瓢、刑訊逼供、從重處罰相連,客觀上導致同罪不同罰的不平等待遇,而掃黑除惡……我忽然間想起來一句著名法顏,“法律是一張網,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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