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論文
內(nèi)容摘要 從根本上說,少年法庭向少年法院的發(fā)展過渡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目前,我國創(chuàng)設少年法院的條件已經(jīng)基本具備,第一個少年法院在中國的出現(xiàn)已經(jīng)為時不遠。
關鍵詞 少年法庭 少年法院 少年司法制度
第一個少年法庭的誕生
美國伊利洛斯州在世界上享有盛譽,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該州在1899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個《少年法庭法》,同時在芝加哥市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少年法庭,開創(chuàng)了世界少年司法制度的先河!渡倌攴ㄍシā芳倌晷淌略V訟、違法少年的教育改造和特殊保護于一身,它以獨特的視角、針對性的做法和良好的實踐效果引起司法界的重視、社會公眾的認可和歡迎,因此很快在美國本土推廣并進一步波及歐亞大陸、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在我國的數(shù)千家基層法院中也許還沒有哪一家會象上海長寧區(qū)法院那樣在國內(nèi)外廣為人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該法院在1984年率先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當時只是“少年刑事案件合議庭”,1988年才開始獨立建制)。少年法庭建立后很快在未成年人保護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方面取得引人注目的效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注和指導下,長寧區(qū)的成功經(jīng)驗很被廣泛推廣,很多省、市、自治區(qū)的法院紛紛響應,僅僅兩年,少年法庭就發(fā)展到100多個。到1990年底,全國的少年法庭已經(jīng)達到2400余個。截止1998年底,全國共有3694個少年法庭。有必要指出的一點是,我國目前的少年法庭還只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庭,其受案范圍僅僅限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這是與國外的少年法庭、少年法院有重大區(qū)別的。不過,無論是芝加哥少年法庭還是長寧區(qū)少年法庭,都是以青少年犯罪的增多和危害日益嚴重為背景的。
從1984年至今,我國的少年法庭已經(jīng)走過了17年的歷程,它在未成年人保護和治理青少年犯罪中所發(fā)揮的作用是不可磨滅的,但也暴露出了不少問題。正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幸所言:“少年司法機構就象一個總也長不大的孩子,法律上沒有地位,職能上難以健全,甚至其存在都受到了威脅,十多年來少年法庭走過的道路,經(jīng)歷了一個由熱到冷、由蓬勃發(fā)展到徘徊觀望的過程!雹俳窈螅倌攴ㄍハ蚝翁幦?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應該怎樣發(fā)展?這是專家、學者和實際部門的同志所共同思索的問題。
創(chuàng)設少年法院的必要性
一、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和發(fā)展的需要
一般認為,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是從1984年上海市長寧區(qū)法院建立第一個少年法庭開始形成的,迄今已有17年的歷史。如果說在少年法庭草創(chuàng)之初的主要爭議是要不要少年司法制度的話,那么今天的主要爭議則是一個建設什么樣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問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的少年司法制度一般都有幾十年、上百年的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經(jīng)驗。無論是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大陸法系國家都具有下列共同特征:其一,設置具有特別性的少年法院,審理有關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二,設立專門的少年法官,負責少年案件的審理;其三,少年法院的管轄范圍相當廣泛,尤其是英美法系國家,它不僅以犯罪少年為管轄對象,而且凡屬“需要監(jiān)督的少年”、“需要照管保護的少年”均屬于少年法院管轄的對象。設置綜合性的少年法院是世界各國少年司法制度中所采用的普遍形式。例如,美國在1899年設立第一個少年法庭后,到1925年除了兩個洲外所有各洲都成立了少年法院。今天,美國的50個洲和哥倫比亞特區(qū)都頒布了少年法院組織法。在德國,1908年在科隆建立了第一個少年法院,接著法蘭克福也建立了少年法院。日本在1948年公布的少年法規(guī)定設立家庭裁判所,將其作為下級法院的一種。家庭裁判所是同地方法院平行的、獨立的第一審法院,不服家庭裁判所的裁判可以向高等裁判所上訴。
少年法庭的存在和發(fā)展需要與之配套的法律和少年偵察、少年檢察、少年矯治、少年法律援助等機構,除少數(shù)地方外,從總體上說,這些都還是缺乏的。創(chuàng)設少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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