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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年人不當保護的反思
據(jù)報道,近年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逐年上升趨勢。1998年全國檢察機關(guān)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983人,占批捕總數(shù)的6.5%,2002年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占批捕總數(shù)的8%。全國檢察機關(guān)自1998年至2003年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7925人,占全國批準逮捕總?cè)藬?shù)的7.3%。2003年全國檢察機關(guān)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780人,占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總數(shù)的9.1%,比2002年上升了12.7%,侵犯財產(chǎn)罪,占批捕總數(shù)的75.3%。從涉嫌的罪名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及侵犯財產(chǎn)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quán)利罪,占總數(shù)的17.4%。且各類未成年人犯罪有逐年上升趨勢,如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quán)利罪2002年比1998年上升47.1%,侵犯財產(chǎn)罪2002年比1998年上升59.9%。
為什么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率上升如此之快?很多人不當?shù)膶⒅畾w之于教育的不力,其實是我們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當造成的。這種不當保護表現(xiàn)在社會、學校、家庭、司法保護等各個方面,而有的媒體對未成年人的不當保護起了倡導者的角色。
學校:學生是上帝——學生處于過保護狀態(tài)
中小學教師普遍感到“教育現(xiàn)在已是高風險行業(yè)”,“教師是高風險職業(yè)”,F(xiàn)在只要是在校學生一旦出了事,家長及“有識之士”往往都能制造或者找出某些“連結(jié)點”,讓學校難脫干系,說學!肮芾聿簧啤币筚r償,對“相關(guān)”人員要求賠償、給予行政處分,或者承擔法律責任。中學生違反紀律溜出學校玩耍,深夜歸來偷拿老師的東西、損毀學校公物,老師喊了一聲,“驚恐”摔傷,老師、學校都有“過失”,都得賠!老師帶學生到公園進行學習,感受大自然,結(jié)束后老師千叮嚀萬囑咐要求學生回家,但有的就是不聽,返回翻越動物隔離欄被動物咬傷,學校、老師得賠!學校三令五申學生不準下河洗澡游泳,學生午間溜出溺水,學校要承擔主要責任!因為你學校疏于管理,沒有高墻,校門沒有森嚴的崗哨,這就是你學校的過失!……
出于“安全”因素的考慮,教學中的社會實踐活動,很多學,F(xiàn)在都不敢組織學生進行,更不敢讓學生自己去做。
若真是學校、老師有過失要他們承擔責任那也罷了,不然怎么能讓他們長記性呢?可是現(xiàn)實中不少本與學校、老師無關(guān)的事,經(jīng)有的家長和一些“有識之士”制造一些“連結(jié)點”,采取一些超級連接,學校和老師就非常危險了。有這么一個實例:2004年五月的一個早晨,在一所中學校門口外,由學生家長帶幾個人搶一位女老師的包。搶包者不是搶錢,就為搶回一張“請假條”!為什么?原來這位家長的女兒在一周多前與其母親吵架離家出走,出走當天由于班主任發(fā)現(xiàn)其沒有到學校就電話通知其母,這位母親卻慌稱其女兒病了,班主任老師就要求家長為女兒寫請假條請假,可一個星期過去了女兒仍然沒有回來,家長慌了手腳,這時“有識之士”給這位家長出主意:為什么不去找學校?開始這位家長還覺得這主意不行,因為她知道女兒出走與學校無關(guān),并且還有假條在老師手里, “有識之士”就告之“假條”先去要回來,要不回來就搶回來,只要學校沒有了“假條”,學生出走學校就得承擔責任!罢埣贄l”肯定是不能要回的,所以就出現(xiàn)了“搶包”的一幕。如果說沒有那張“請假條”再加上如果那個出走的女生真的出了事,媒體再出面來一個“曝光”,那這個學校及相關(guān)老師肯定都得“背黑鍋”。類似的案例看到的、聽到的舉不勝舉。你想想2004年4月29日電視媒體上播放的《瑩瑩的日記》,是否是其母教瑩瑩那樣寫的?叫瑩瑩那樣說的?
學校的過度保護明顯的表現(xiàn)在對學校和老師的要求越來越多,而對學生只講權(quán)利,不講義務,片面強調(diào)保護學生的權(quán)利、個性、自尊,使得一些學生為所欲為、我行我素,破壞課堂紀律,擾亂教學秩序,損毀公私財物,勒索他人錢財,故意傷人取樂,結(jié)伙斗毆……,學校、老師對這樣的學生只能是“循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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