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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美
美學問題是哲學領域中最撲朔迷離的問題之一。這個問題可以從認識論的角度來探討,也可以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角度來探討。從認識論的角度,我們要問美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角度,我們要問美是由什么決定的。而無論從什么角度,這個問題都似乎至今還沒有令人滿意的答案。這里,我想就這個問題,從認識論的角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這些看法可能是不成熟的,但是如果不拿出來,要待它自行成熟,怕遙遙無期。本著追求真理的精神,我將虛心傾聽各方面的意見。有沒有客觀的美呢7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客觀的美并不存在。
我們知道,生命是物質運動的形態(tài),人類的生命是一切生命現(xiàn)象中最復雜、最高級的。生命發(fā)展到這一階段,就不再滿足于物質的滿足,不愿自己繼續(xù)僅僅是一種食宿起居中的、生物學上的現(xiàn)象了,于是隨著自然進化的進入歷史進化,人類首先是自發(fā)地、無意識地、然后是自覺地和有意識地通過改造世界的實踐,形成一個抽象的精神世界,即一個與外在的現(xiàn)實相對應的內在的文化心理結構。心理結構一方面表現(xiàn)為各個個人的思想情感活動,一方面通過實踐歷史性地外化為客觀的對象世界。所謂人類的文明,也就是這種人所創(chuàng)造的內在世界和外在世界相統(tǒng)一而又充滿矛盾的總和,它隨著人類歷史的延續(xù)和發(fā)展,補充著和擴大著。
這個在物質基礎上建設起來的精神世界,是人類思維活動的總和,它包括了人類心理現(xiàn)象及其符號信號的各個方面。可是要明確,它是一個乘積、一個方程式,不能把它理解成一種可以分別盛裝在各個具體的個人心靈里的抽象物。心靈不是盛裝思想感情的死的容器,它就是思想、感情、需要、意志……及其行動表現(xiàn)的總和。這個總和自成體系,有自己的變化邏輯、有自己的方程式,所謂美,就是一定的方程式的得數(shù)。它直接就是心靈本身的表現(xiàn)。在研究美學的時候,如果把它從這個血肉相聯(lián)的背景上分裂出來,就不可能構成關于美的正確概念。
人設立——不一定是意識地設立——一個美的標準,某客觀現(xiàn)象符合于這個標準,人們便說,這是美的。任何尺度都有可能為自己找到相符合的對象,正因為如此,人才有可能把美附加給自然。這個標準是抽象的、主觀的,因為它是人類情感活動和思維活動的產物。而這個“符合”卻是具體的客觀的;可以實踐地加以驗證的,這就容易造成一個錯覺:把這符合于人的要求的存在條件當做美自身,以致模糊了研究的對象。
人不可能憑空獲得美。人和對象之間少了一方,便不可能產生美。美必須體現(xiàn)在一定物象上,這物象之所以成為所謂“美的”物象,必須要有一定的條件。也就是說,美感之發(fā)生,有賴于對象的一定條件(例如和諧)。但是,這條件不是美。正如不平引起憤怒,但不平不等于憤怒;不幸引起同情,但不幸不等于同情。人們不明白這一點,把引起美的條件稱為美,這是錯誤的。這一錯誤,構成了現(xiàn)代美學的主要矛盾。
如果沒有欣賞者,條件只是條件,無法轉化為物之屬性,亦即無法轉化為美。條件不能自成條件,它之所以成為條件,是因為它符合于人(人往往以為是人符合于它),因而能引起人的美感。
當物的某一方面引起了人的美感,這一方面就被稱為條件,如果沒有人,何謂“能引起美感”呢?而沒有了這一點,它又成什么條件呢?
條件是冷漠的,客觀的,原始的存在,只有對人來說,它才成了條件,它自身沒有什么條件不條件。它自身是原來就存在的。正因為它自身原來就存在,它才不成其為條件。物質是恒一,它不依賴人而獨立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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