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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翰林制度及其對封建文化的影
翰林制度是從唐至清特有的一項職官制度,在中國封建社會政治 史、文化史上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昂擦"之名漢代已有,本指文學之 林,是文翰薈萃所在。唐代開始作為官及官署名,最初的性質是“天 下以藝能技術見召者之所處也"(《唐會要》卷57“翰林院"),文 學、經術、僧道、書畫、琴棋、陰陽等各色人士以其專長聽候君主召 見,稱“翰林待詔"。唐玄宗時,較多地選用文學士人,稱“翰林供 奉",用于起草詔令,議論時事。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在翰林院 之南另建學士院,專門負責掌管“內制"。原有翰林院自此一分為二: 一為翰林學士院;一為翰林院,人稱舊翰林院。二者雖皆有“翰林" 之名,但性質卻很不相同,前者專以待文學之士,是在禁中起草詔命、 參預機務的樞要部門;后者則雜處各種技能之人,是在內廷供奉君主 的普通機構。唐朝后期,政局發(fā)生一系列重大變化,藩鎮(zhèn)割據形勢出 現,宦官專權局面嚴重,皇帝與朝臣聯(lián)合反對宦官的斗爭以及朝臣內 部的黨爭愈演愈烈。在這種政局下,號稱“天子私人"的翰林學士得 以在政治上發(fā)揮更大的作用。先是起草內制、參謀顧問,侵奪了中書 的權力;繼而參預機密,權力趨于鼎盛。德宗時有“內相"之稱。憲 宗時從翰林學士中進一步發(fā)展出“專受專對"的學士承旨,表明翰林 學士參與中樞決策的地位得以確立。與此同時,舊翰林院一直保存, 其官稱翰林供奉或翰林待詔、翰林待制,后又有翰林天文、翰林圖畫 等等,不設學士,也不參與制詔的起草,始終只是一個主要供君主消 遣的侍從機構。五代到清朝,翰林院的政治地位經歷了二高三低的變化:宋朝和 明初高,五代、遼金元時期和明永樂以后低。
五代武人跋扈,王朝祚短,翰林的地位從唐時的頂峰跌落,政治 上的作用相當有限。后晉還一度廢除翰林學士,其職并歸中書舍人。
宋代是翰林制度發(fā)展的重要時期,這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 繼承唐、五代的趨勢,翰林學士院與翰林院發(fā)展成截然不同的衙署。 翰林院作為各種技能之士的待詔之所,設在皇城之外,分為書藝、圖 畫、天文、醫(yī)官諸局;翰林學士院作為草詔、顧問之臣的供職機構, 設在宮禁之內,二者間地位的高下不可同日而語。其二,翰林學士院 組織結構嚴整,官員設置從高到低依次為承旨、學士、直院、權直, 不再是隨意性很強的內侍群體,而是中央政府的正式機構。與之相適 應的選任、降黜、員額、俸祿等各項制度日趨完備。其三,翰林制度 與科舉制度的關系得以確立,非進士不入翰林,由此推進了宋代文人 政治的發(fā)展。
遼、西夏、金、元,都是以少數民族為統(tǒng)治主體的王朝,它們程 度不同地學習漢王朝的統(tǒng)治體制,無一例外地承襲了唐宋的翰林制度, 以此標榜文治,籠絡與安置漢族知識分子。各政權中翰林機構的名稱、 功能不盡相同:遼稱翰林院,體制與唐舊翰林院相似,院內人員、職 事繁雜不一;所不同者是將國史院隸屬于翰林院,開了國史、翰林合 二為一的先河。西夏與金建翰林學士院,職能與宋時相似。元立翰林 國史院,其職責變?yōu)橐孕拮珖窞橹鳌?/p>
明代翰林院的發(fā)展變化,以明成祖永樂(1403—1424年)為界, 分為前后兩大時期。前期的翰林院擁有唐宋翰林學士院的職能,翰林 官充當皇帝的輔弼,在當時的政治舞臺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后 期的翰林院向唐舊翰林院回歸,走上了重文詞、遠政治的道路,取而 代之的是新的近侍機構——內閣。英宗正統(tǒng)(1436—1449年)以后, 翰林院正式成為外朝官署,逐漸降為撰修書史、起草一般文書的普通 文秘機構。
清朝以后,翰林院的性質不再有大的變化。院中無承旨,亦無學 士之名,而是“定掌院學士為專官"(《清史稿》卷115“職官二"), 掌院學士之外,設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以及修撰、編修、檢討、庶 吉士等;院下有庶常館、起居注館和國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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