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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與改造活動過程中的主體與客體-一種對主體與客體相互關系的新思考
人不是與生俱來就成為自然界的主體,更不是與生俱來就是自發(fā)社會關系的主體(或主人).人的主體地位及與主體相應的客體及其地位的確立,都是在人認識自然和社會、改造自然和社會的過程中形成和發(fā)展的.人與自然和人與社會關系上的主體與客體的確立,是人類歷史步入現(xiàn)代社會的標志.但是,這種主客體的確立及其相互關系的形成,并不是永恒不變的.能否保持住人的主體地位,是人類當今乃至未來所面臨的最大難題.
作 者: 劉國章 作者單位: 南京大學,哲學系,江蘇,南京,210093 刊 名: 新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 年,卷(期): 2003 31(1) 分類號: B023 關鍵詞: 自然 社會 主體 客體【認識與改造活動過程中的主體與客體-一種對主體與客體相互關系的新思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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