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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墓志銘的寫法
導語:大家知道要怎么寫關于墓碑墓志銘嗎?下面小編為你帶來關于墓碑墓志銘的介紹方法,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墓碑(墓志銘)的由來
立墓碑或刻寫墓志銘,是為了紀念死者生前的事跡,多為贊頌之 辭,過分了就成為“諛墓”,常常貽笑世人。中國文學史上有兩個寫 墓碑(墓志銘)的大師,一個是漢朝的蔡邕,一個是唐朝的韓愈。蔡 邕曾對盧子干、馬日碑說:“吾為天下碑文多矣,皆有慚容,唯郭有 道無愧于色矣!”因為只有《郭泰碑》是頌當其人的,其他的碑文則都頌非其人,可見他作墓碑大多是對人溢美過譽的。韓愈撰《柳子厚 墓志銘》,轉(zhuǎn)彎抹角地批評柳宗元參加王叔文改革集團一事,既批評 他“不自貴重”,汲汲于功業(yè),又批評他不能“自持其身”,與狐鳴梟 噪的王叔文等結黨,這批評固然全是出于韓愈保守的個人偏見,很不 持平。但是,作為碑文,他采用褒貶兼用的方法,打破了只稱人之 善、不稱人缺點的傳統(tǒng)作法,卻是值得提倡的。總之,不管褒也罷, 貶也罷,以不失實為貴,以公允持平為美。
中國最早無墓祭,也就不會設碑。古代人規(guī)定,棺槨埋墓以藏 形,是兇事;立廟以安神,是吉事。送形人墓,迎神回廟,這是墓與 廟的大別。建祠堂立碑石在先,立碑于墓在后。
《孟子·齊人乞食》描寫齊人乞討祭墓的供品,這雖是寓言,卻說 明祭墓的風俗在那時已有了。權勢者立祠廟,窮人家不能免俗,只好 祭于墓。權勢者張揚威勢,既建祠廟,又建墳墓,墓碑也就應運而 生。
江蘇丹陽縣有春秋時代的吳季札墓,墓前有石碑,古篆“嗚呼有 吳延陵君子之墓”十字,字大徑尺,體勢奇?zhèn),相傳為孔子手書。?開元中,玄宗曾令殷仲容摹搨其書,證明唐以前就已有這墓碑。但是 這“十字碑”即使是真跡,也稱不上碑文,只是個標名碑而已。紹興 禹廟有一柱窒石,石高二米,頂端有圓孔,《圖經(jīng)》說:“禹葬會稽, 取此石為窒,上有古篆不可讀!蓖蹶谱鳌督鹗饩帯罚詾槭菨h刻, 比十字碑還晚。
真正的墓碑,始于秦漢。它原是下葬時豎的石柱,后來有人刻上 墓中人姓名、籍貫、官爵以及功德行事等內(nèi)容,就成了裝飾品。這立 在墓旁的石碑,名稱也不少,有叫墓碣的,五品官以下所用;有叫墓 表的,有官無官都可用;五品以上所用的墓碑,如立在墓路也叫神道 碑,漢時已有。如楊震碑就題為“太尉楊公神道碑銘”。不管叫什么 名稱,從著文來說,都是一樣的,都可叫墓碑文。
有人立碑,就有人毀碑。即使生前沒有民憤,死后無人故意破壞,年深月久也難能不朽。于是有人想出新辦法,把碑埋在墓中,即使山陵變遷,也知道埋著何人尸骨!段骶╇s記》載,漢人杜子夏臨 終作文,命刻石埋墓。這就是墓志的由來。墓志也有墓記、壙志、埋 銘等異名。從此以后,碑表立在墓上,志銘就埋在壙中。這樣,墓碑多作于葬后,墓志則必作于葬前。
隋、唐立碑都必須奏請。經(jīng)朝議許可才能立碑。私自立碑是違法 的。由此可見,立碑表墓也是統(tǒng)治階級的特權。勞動人民立不起碑, 也無權立碑。但是習慣成自然,死后人土,也要請陰陽先生在磚上寫 上名字與逝世年月,有的還寫幾句話上去,這叫墓磚銘或墓磚記。
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定制。碑多是長方形,螭首龜趺,碑頭用 篆體書寫某朝某官某人墓碑,叫做“篆額”。墓志較小,多為方形, 刻石加蓋,上寫某官某人墓志,叫做“書蓋”。有了 “篆額”與“書 蓋”,碑文、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題目了。當然也不是絕對不能把 第一行刻成題目。如果是夫婦合葬墓,書題不寫婦名,其妻合葬,只 在文中說明。王世貞作了一些“某君暨配某氏合葬墓志”,竟受到時 人非議。即此一端,也可見封建社會重男輕女思想的嚴重。
墓碑文的題目,稱墓碑銘并序的,是先序,次碑,后銘;稱墓志 銘并序的,先序,次志,后銘;稱墓志或墓碑的,有志或有碑而無 銘;稱墓銘的,有銘而無志。也有雖只名志或碑,卻各項都具備的。
墓碑到東漢就漸漸多了。有碑,有表,有志,有銘,有頌。凡重 視墓中人的,把他的姓名、事跡等刻于石,使他流芳百世,而撰文者 和書碑者的姓名就都不刻于石,所列門生故吏則都刻在碑陰或另外的 碑上。這樣一來,對墓中人揄揚過度的所謂“諛墓文”就逐漸流行, 到隋唐而大盛。不重視所葬的人而重視撰文人的,則撰文的人署名于 題后文前,也有署于碑末的。宋元以后,連撰文的人也不重視,而重 視書碑的人了。
墓碑文的體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jīng)歷、文章著作、 逝世時間,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銘文。墓志的內(nèi)容,也包括姓名、世系、籍貫、行為事跡、年壽、逝世年月、子孫大略、葬 時葬地,最后是銘文。銘文是總括性的贊語,多為韻文,三言、四 言、五言、七言或騷體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內(nèi)容大體相同,只是 志求簡明,碑尚豐麗。
二,墓碑文(墓志銘)寫作例析
撰寫墓碑文(墓志銘)時,應該把握這類禮文紀念性強的特性, 必須充分了解死者生前事跡的主要方面,選擇重要事件來寫,抓典 型;要以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真實準確地敘述死者生前事跡,切忌過分 夸飾;一般應按照時間順序?qū)懀龅矫}絡清晰;行文應充滿感情,懇 切而有感染力。
古代墓碑有許多名著:
例一: 貞曜先生墓志銘
〔唐〕韓愈
唐元和九年,歲在甲午,八月已亥,貞曜先生孟氏卒,無子,其 配鄭氏以告,愈走位哭,且召張籍會哭。明日,使以錢如東都,供葬 事。諸嘗與往來者,咸來哭吊韓氏,遂以書告興元尹故相余慶。閏 月,樊宗師使來吊,告葬期,征銘。愈哭日:“嗚呼!吾尚忍銘吾友 也夫!”興元人以幣如孟氏賻,且來商家事。樊子使來速銘,日:“不則無以掩諸幽!蹦诵蚨懼。
先生諱郊,字東野。父庭粉,娶裴氏女,而選為昆山尉,生先生 及二季酆、郢而卒。先生生六七年,端序則見,長而愈騫,涵而揉 之,內(nèi)外完好,色夷氣清,可畏而親。及其為詩,劌目4術心,刃迎縷 解,鉤章棘句,稻擢胃腎,神施鬼設,間見層出。唯其大玩于詞,而 與世抹殺,人皆劫劫,我獨有余。有以后時開先生者,日.· “吾既擠而興之矣,其猶足存邪!”
年幾五十,始于尊夫人之命,來集京師,從進士試,既得,即 去。間四年,又命來,先為溧陽尉,迎侍溧上。去尉二年,而故相鄭 公尹河南,奏為水陸運從事,試協(xié)律郎。親拜其母于門內(nèi)。母卒五 年,而鄭公以節(jié)領興元軍,奏為其軍參謀,試大理評事,挈其妻行之 興元,次于閿鄉(xiāng),暴疾卒,年六十四。買棺以殮,以二人輿歸,酆、 郢皆在江南。十月庚申,樊子合凡贈賻而葬之洛陽東其先人墓左,以 余財附其家而供祀。
將葬,張籍日:“先生揭德振華,于古有光,賢者故事有易名, 況士哉!如日貞曜先生,則姓名字行有載,不待講說而明!苯匀眨 “然!彼煊弥。
初,先生所與倶學同姓簡,于世次為叔父,由給事中觀察浙東, 日:“生吾不能舉,死吾知恤其家!便懭眨河趹蜇戧,維執(zhí)不猗,維 出不訾,維卒不施,以昌其詩。
(引自《韓愈文選》) 貞曜先生就是唐代著名詩人孟郊。這墓志銘的第一段是“序”, 寫孟郊逝世日期與樊宗師求銘,重點表現(xiàn)自己與死者的交誼。第二段 略寫家世,重點寫其文學成就;第三段寫卒地、享年、葬時葬地,重 點敘其經(jīng)歷;第四段寫將葬時的私謚。這三段組成志文。最后一段是 “銘”,四言五句。
韓愈寫得好的碑與志,畢竟與眾不同。不但敘事詳明,而且感情 充沛,竟在碑、志中加敘自己和墓中人的交情,感情真摯,篇幅適 宜。但宋、元、明有人作文,盲目地模仿韓愈的這一著,把它奉為定 例,竟有敘述生平交情之深,往來酬酢之密,娓娓千余言,而未提到 死者的姓名、家世一字的,甚至只述自己困苦顛連而借題發(fā)揮。這些 作品的文辭雖妙,卻不合墓碑的體制,不能稱為墓碑文。
韓愈作墓志,出于獨創(chuàng)的很多。在為殿中少監(jiān)馬燧作的墓志中, 竟使用描寫手法,描摹其形象,說:“姆抱幼子立側,眉眼如畫,發(fā)漆黑,肌肉玉雪可念,殿中君也。”這幾乎是作“傳奇”的筆法了。 而且奇外出奇,在給王適作的墓志銘中,加人了一段描敘王適娶妻的 情景,把人物描敘得活靈活現(xiàn)。他描敘王適娶上谷處士侯高的女兒時 寫道:“初,處士將嫁其女,懲日:‘吾以齟齬窮,一女,憐之,必嫁 官人,不以與凡子!’君日:‘吾求婦氏久矣,惟此翁可人意,且聞其 女賢,不可以失!粗欀^媒嫗:‘吾明經(jīng)及第,且選,即官人。侯翁 女幸嫁,若能令翁許我,請進百金為嫗謝!Z,許白翁。翁日:‘誠 官人耶?取文書來!’君計窮吐實,嫗日:‘無苦,翁大人,不疑人欺 我,得一卷書,粗若告身者,我袖以往,翁見,未必取目示,幸而聽 我。’行其謀。翁望見書銜文袖,果信不疑,日:‘足矣!’以女與王 氏。”侯高的誠樸,王適的卓異,媒嫗的智譎,都刻畫如見。有人說: “此等文章,已失古意,末流效之,乃墮惡趣!逼鋵,末流的墮惡 趣,只能怨末流沒有本事,而韓愈的失古意,卻值得大贊特贊,他把 墓中人的特性寫活了,活脫是一個“倜儻非常之人”。寫墓志也貴在 獨創(chuàng),深諱蹈襲。
例二:
五人墓碑記
〔明〕張溥
五人者,蓋當寥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 之賢士大夫,請于當?shù),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 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 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 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 哀者?”眾不能堪,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 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一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 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日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即今之(I然而 墓者也。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 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fā)五十金,買五人之脰 而函之,卒與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 而五人生于編伍人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易 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發(fā)憤一擊,不 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于猝發(fā)。待圣人之出, 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 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而又有剪發(fā)杜門,佯狂不知所 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
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于朝廷,贈謚美顯,榮于身后;而五人亦 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f拜且 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牖之 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fā) 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 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 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引自許嘯天譯注:《古文觀止》卷十二)
這篇碑記可說是一篇很好的抒情散文,卻更不合古制:
、俅蚱浦挥袆兿麟A級可樹碑立傳的常例,竟給無官無錢的普通市 民立了一通豐碑,而且用“縉紳”的易志、高爵顯位的賊行作對比, 貶低縉紳,贊頌編氓,斥辱高爵顯位,推重“素不聞詩書之訓”的市 民。
、跓o序無銘,拋開了傳統(tǒng)墓碑的死板格式,卓然峭峙,獨樹一峰。
③不寫墓中人的家世、生平等一般內(nèi)容,集中寫其“發(fā)憤一擊” 和臨刑激昂,夾敘夾議,歌頌五人之死重于泰山。
④抒情成分濃厚,一往深情地充塞在字里行間,強烈的愛,人骨 的恨,如大海怒濤,洇涌澎湃。
例三:
沈貞甫墓志銘
〔明〕歸有光
自予初識貞甫時,貞甫年甚少,讀書馬鞍山浮屠之偏。及予娶王 氏,與貞甫之妻為兄弟,時時過內(nèi)家相從也。予嘗入鄧尉山中,貞甫 來共居,日游虎山、西崦,上下諸山,觀太湖七十二峰之勝。嘉靖二 十年,予卜居安亭。安亭在吳淞江上,界昆山、嘉定之壤,沈氏世居 于此;貞甫是以益親善,以文字往來無虛日。以予之窮于世,貞甫獨 相信,雖一字之疑,必過矛考訂,而卒以予之言為然。
蓋予屏居江海之濱,二十年間,死喪憂患,顛倒狼狽,世人之所 嗤笑,貞甫了不以人之說而有動于心,以與之上下。至于一時富貴翕 嚇,眾所觀駭,而貞甫不予易也。嗟夫! 士當不遇時,得人一言之 善,不能忘于心,予何以得此于貞甫耶?此貞甫之沒,不能不為之慟 也。
貞甫為人伉厲,喜自修飾。介介自持,非其人未嘗假以詞色。遇 事激昂,僵仆無所避。尤好觀古書,必之名山及浮屠、老子之宮。所 至掃地焚香,圖書充幾。聞人有書,多方求之,手自抄寫,至數(shù)百 卷。今世有科舉速化之學,皆以通經(jīng)學古為迀,貞甫獨于書知好之如 此,蓋方進于古而未已也。不幸而;病已數(shù)年,而為書益勤。予甚 畏其志,而憂其力之不繼;而竟以病死,悲夫!
初予在安亭,無事,每過其精廬,啜茗論文,或至竟日。及貞甫 沒而予復往,又經(jīng)兵燹之后,獨徘徊所之,益使人有荒江寂寞之嘆矣。
貞甫訊果,字貞甫。娶王氏,無子,養(yǎng)女一人。有弟日善繼、善 述。其卒以嘉靖三十四年七月日,年四十有二。即以是年某月日葬于 某原之先塋。可悲也已!銘日:
天乎命乎不可知,其志之勤而止于斯!
這篇墓志銘,別具一格。這首先表現(xiàn)在它的結構上,一般墓志銘 都是從死者姓名、故里、家世寫起,而本篇卻采用了倒敘手法。第一 段,敘述了作者與沈貞甫少年便相識,以后兩人成為連襟,又曾共居 鄧尉,同住安亭,交情深厚,沈貞甫不“以予之窮于世”而疏遠,卻 尊重備至;第二段寫作者居住江海之濱二十年間,困厄不堪,“為世 人之所嗤笑”,而沈貞甫卻不隨眾逐污,不以顯貴而易友,對作者一 往情深,因此作者聞沈貞甫之沒,心中悲慟;第三段,敘沈貞甫的為 人和他的勤治好學,痛悲其學業(yè)未就卻病逝離人;第四段:作者才敘 述沈貞甫的姓名、故里、家世及其卒葬;最后,以銘文總括全文,表 悼念這情。整篇結構嚴謹,層次分明,文字簡潔,感情充沛。這篇墓 志銘的另一特色是選材新穎。傳統(tǒng)的墓志銘總是以建功立勛的英雄豪 杰、嘉言懿行的智者賢士為表現(xiàn)對象,而歸有光卻寫出一介功名不彰 的書生,實在難得。作者這樣寫,一方面稱贊了沈貞甫的為人,另一 方面也傾吐了自己的抑郁之情,讀了覺得格外親切、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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