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選)實習證明范文
在現(xiàn)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證明是用可靠的證據(jù)證明有關人員或事實的真實情況的憑證。一起來參考證明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實習證明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習證明范文1
茲有______________學院__________專業(yè)_____同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電視臺__實習。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___________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jīng)驗的.前輩請教,善于思考,能夠舉一反三。對于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取。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時加班完成任務。能夠?qū)⒃趯W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zhì)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電視臺的實習要求,實習時間,服從實習安排,完成實習任務。尊敬實習單位人員,并能與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xiàn)予以肯定。特此證明。
證明人: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2
_____在實習過程中表現(xiàn)良好,很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達到了要求,主要表現(xiàn)如下:
一、能夠服從公司的安排,認真做好交給的工作,把學到的書本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
二、能夠虛心向公司的老同志學習,不懂就問,學一行愛一行;
三、工作中能夠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較好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受到了所在部門的好評;
四、能夠自覺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誠實守信,顯示了當代大學生的良好品德。
特此證明。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3
茲有你院x專業(yè)學生x來我單位實習,實習工作崗位特此證明。
本單位保證在學生實習期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學習職業(yè)道德,提高學生業(yè)務素質(zhì)。對表現(xiàn)好的學生優(yōu)先安排就業(yè)。
單x位x地x址:
單位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x系x人:單位蓋章:年xx月xx日實習單位接收證明
實習單位:
具體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20xx年xx月xx日接收xxx學院XX級xx系學生來我單位實習。
學生簽名:
單位公章:
日期:
實習證明范文4
__________,在我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的實習,在我單位從事施工員崗位的實習,主要工作內(nèi)容為____________,該生實習過程勤奮刻苦,努力好學,得到了領導和單位同事的.好評。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5
茲有___廣州郵電____大學_XX__級__人力資源___專業(yè)____班__XXX__同學,暑/寒期在我公司實習。期間擔任__人力資源助理___工作。態(tài)度認真,積極完成公司的各項任務,很好的`把學校學習的知識和設計項目結合在一起,學以致用。
特此證明。
公司地址:廣州天河xxxxx
聯(lián)系人:黃xx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實習證明范文6
實習證明
茲有**學校**同學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部門實習。期間,工作積極,成績突出。
該同學不斷加強專業(yè)知識和理論知識的學習,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關心集體,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現(xiàn)已結束。
特此證明。
實習單位
。▽嵙晢挝簧w章)
實習證明范文7
第一,證明責任是一種不利后果,利后果通常是敗訴的不利后果。由于主張不能成立而敗訴,不是指的任何主張不能成立,而是你的訴訟請求主張不能成立。
第二,證明責任的前提是該事實處于真?zhèn)尾幻鞯臓顟B(tài);
第三,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利后果應當由特定的人來承擔,要不是權利人,要不是義務人。我們一般不好說是原告還是被告,因為原告既可能是權利人,也可能不是權利人,被告也可能是權利人,也可能不是權利人,所以,正確的說法是權利人承擔還是義務人承擔,而不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如果在特定的案件中,我們可以說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抽象地講,我們不能說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
第四,證明責任并不是像我們很多人所說的是在原告與被告之間不斷轉(zhuǎn)換,證明責任從不發(fā)生轉(zhuǎn)換。由于它是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中已經(jīng)預先規(guī)定的,所以永遠不會轉(zhuǎn)換。商店應當對它出售的行為加以證明始終是在商店,不會說商店有沒有履行合同的證明責任有時候在商店,有時候在顧客。因果關系的證明在侵權案件中永遠都是在權利人一邊,而不會在義務人一邊,如果在義務人一邊,那就叫證明責任倒置。
第五,法院沒有證明責任。不可能由法院來承擔一種訴訟的不利后果,法院只是判決你有沒有能夠證明。
第六,使用證明責任的規(guī)范最后確定承擔不利后果只能在所有的證據(jù)方法已經(jīng)窮盡,法官不能夠在其他證據(jù)方法沒有窮盡時就草率地就不利后果判定給某一方。
在水晶球案件中,實際上還有很多方法,比如原告能夠證明自己的人品是端正的,仍然能夠把這個事情在一定程度上查清楚。比如姓顧的消費者就可以把自己的小學班主任、中學班主任、車間里的班長、主任、黨支部書記等等都招來證明自己的品行端莊的人,也可以把派出所、居委會其他人也找來證明自己從來沒有任何欺詐的行為發(fā)生,一貫誠實。當然,被告的律師也可以對證人進行質(zhì)證,也可以找出其他人來證明原告的品行有問題。雙方你來我往,實際上法官已經(jīng)能夠判決消費者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民事訴訟證據(jù)種類當中有一個當事人的陳述,而我們的法官往往忽視當事人的陳述本身就是證據(jù),基于我們通常認為當事人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趨利避害,因此總不會做出與自己不利的證據(jù),即使是假的,也把它會說成真的,但是,你可以通過各個方面判斷,為什么我們在一審案件中強調(diào)庭審,強調(diào)對證人的質(zhì)證,強調(diào)當事人直接陳述,原因也在于我們可以通過察言觀色判斷。當然,我們不能把感覺待到判決里邊,但對于任何證據(jù)的判決實際上感覺比證據(jù)還要真實。所以,我們才會給予法官相當程度的自量裁量權,一旦剝奪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那么證據(jù)判決和運用必然進入教條主義和形而上學,而我們一旦給了法官自由裁量,而法官又不能夠堅守自己的品行道德時怎么辦?我們給了很多各種各樣的很細的規(guī)則,這種規(guī)則又可能教條化,這是我們在司法實踐中最難的,相信他也不行,不相信他也不行,這是我們所說的最為尷尬的境地。在實際上是人在生活當中所普遍存在的一個永恒的矛盾,我們只能是在這個矛盾中盡可能協(xié)調(diào),但完全解決這個矛盾幾乎是不可能的。當然我們的證據(jù)規(guī)則越細是對法官越不相信,由于現(xiàn)在處于一種對法官高度不信任的社會現(xiàn)實中,只能出臺非常細的規(guī)則。
五、證明責任的分配
我們整理了證明責任概念后,需要進入第二個層面,就是注重不利后果,怎么分配不利后果?應當由誰來承擔不利后果呢?分配的理論依據(jù)和正義性何在?這就是談的第二個大問題:證明責任的分配。
我們再回顧一下最高法院關于合同案件的證明責任分配:主張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應當對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合同解除、變更、終止、撤銷的應當對變更、解除、終止、撤銷事實加以證明;雙方對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的由主張已經(jīng)履行的一方對已經(jīng)履行的事實加以證明。問:為什么主張合同成立的人要對合同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而不是由對方對合同沒有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呢?這樣的疑問是學生經(jīng)常提出來的。
以借貸關系為例,一方主張沒有還錢,一方主張已經(jīng)還錢,一方主張沒過訴訟時效,一方主張已經(jīng)過訴訟時效,誰來承擔不利的后果呢?原告是權利人,被告是義務人,證明責任是在原告還是被告呢?比如原告沒有能夠證明沒有還錢,被告也沒有證明已經(jīng)還錢,誰敗訴?這很現(xiàn)實,很多情形下我們沒有借條的。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是:雙方對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由主張已經(jīng)履行的人對已經(jīng)履行的事實加以證明。有沒有還錢就是被告有沒有履行合同,原告履行合同是把錢借給對方,被告履行合同就是把錢在一定期限內(nèi)還給對方,也就是說,爭議的事實是被告也沒有還錢,因此被告應該對已經(jīng)還錢的事實加以證明,不能夠證明時就說明沒有還錢,即使原告也沒有能夠證明被告沒有還錢時,被告勝訴,原告勝訴。
為什么會是這樣?它的依據(jù)是什么呢?這個依據(jù)來源于德國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羅森貝克的“法律要件分類說”中的一種理論,叫做法規(guī)說。法律要件分類說把所有的事實按照法律要件分為三類:一是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一類是權利消滅的事實,一種是妨礙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
合同已經(jīng)成立并生效,我把錢給了對方,我的請求權就產(chǎn)生了,因此合同成立并生效就是權利產(chǎn)生的法律要件事實。其中一個事實是我已經(jīng)履行義務把錢還給了你,你的權利就消滅,因此是權利消滅的事實,如果我有免責事由的存在,我一旦主張免責事由的存在,你的權利就不能發(fā)生,也就是妨礙了你的權利的發(fā)生。《民法通則》規(guī)定在高度危險作業(yè)中致人傷害的加害人應當對對方是故意造成損害的要加以證明,一旦加以證明損害是對方故意造成的,加害人免責,一旦免責對方的權利便不會產(chǎn)生,就妨礙了其權利的產(chǎn)生。這樣一種理論,在某些情形下也抱憾終這種合理性,這種合理性就在于一般來講沒有發(fā)生的事實和不存在的事實往往是難以證明的,但我們又不能夠完全按照這種情形來分配證明責任。
我們只能按照目前的這樣一種情形,就是法律要件分類說來分配證明責任,因為羅森貝克是把德國民法進行了仔細、全面、系統(tǒng)的分析,歸納整理成了這樣一種學說,你主張適用一般情形的就要對一般情形的法律要件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例外情形、特殊情形的就要對例外情形、特殊情形的法律要件事實加以證明,有它一定的合理性。當然,也有學者主張這個學說中存在著很大漏洞,就是另外一件事情,這就是證明責任問題之所以成為猜想級問題的原因之一。
我們最高法院的證據(jù)規(guī)定就是按照這一理論,主張合同成立的,應當對合同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這是權利產(chǎn)生;主張合同生效的,同樣是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也應加以證明,主張合同解除的,那就是權利消滅的事實,主張變更的也是權利消滅,也應當加以證明,主張合同終止、解除的都屬于這樣一種情形,因此你主張合同解除,就要對解除的事實加以證明,而不是對方所說沒有解除的事實加以證明。這里要注意另外一個問題,證明責任在義務人或權利人一方,并不排除沒有證明責任的一方主動地提出證據(jù)加以證明。
在借貸合同案件中,原告沒有證明責任,但能不能主動證明對方?jīng)]有還錢呢?沒有問題,這是其權利。所以我們一定要區(qū)分作為證明責任不利后果的存在和他有權利搜集證據(jù)來加以證明是兩個概念,我們絕不可以問證明責任是一種權利、義務還是一
種責任,這樣的問法是不對的。提出證據(jù)加以證明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和證明責任在哪一方一點關系有沒有。
那么,合同案件證明責任我們已經(jīng)清楚了,關于已過訴訟失效和沒有過訴訟時效,證明責任在哪一方呢?那就涉及到訴訟已過時效是權利消滅的事實,因此,誰主張訴訟時效已過就要對已過訴訟時效加以證明,因此,當原告行使權利時,不需要對沒有過訴訟時效加以證明,也不會因為沒有能夠證明沒有過訴訟失效承擔證明責任。
比如,原告要求對方還錢,通常是由對方提出抗辯已過訴訟時效,如果被告不能證明的話,其主張不能成立,證明責任在被告一方。如果涉及到原告有沒有把借款交給被告,就應當由原告承擔證明責任。
六、侵權案中的舉證責任倒置
在侵權案件中,最高法院《證據(jù)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以下特殊侵權案件按以下規(guī)定承擔舉證責任”:指供對方的生產(chǎn)方法侵犯專利權的、高度危險作業(yè)的、醫(yī)療糾紛案件、環(huán)境污染案件、產(chǎn)品有缺陷導致訴訟的案件、共同危險侵權的案件、建筑物懸掛物擱置物倒塌墜落的案件、飼養(yǎng)動物咬傷他人的案件。這幾類案件統(tǒng)稱為特殊侵權案件。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都說第4條規(guī)定是舉證責任倒置,實際上不準確。
什么叫做舉證責任倒置?舉證責任倒置是相對于正置狀態(tài)而言的,很多人講舉證責任就是“誰主張,誰舉證”,“誰主張,誰舉證”不是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也就無所謂正置還是倒置。主張權利產(chǎn)生的人應對權利產(chǎn)事實加以證明,主張權利消滅的人,應對前權利消滅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權利妨礙的人應對權利妨礙的事實加以證明,這才是正置狀態(tài),如果和這個狀態(tài)不一致時,才是倒置。
具體來說,侵權案件證明責任的一般正置狀態(tài)是權利人需要對侵權請求權的法律要件事實加以證明,就是行為違法、主觀上有過錯、存在因果關系、有損害事實存在,我們一般稱作“四要件說”。與這個不同的就是倒置。
關于環(huán)境污染案件,最高法院規(guī)定,加害人應當對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加以證明。醫(yī)療糾紛案件中醫(yī)療機構應當對自己醫(yī)療行為與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以及醫(yī)療機構不存在主觀上的過錯加以證明,這就是典型的證明責任倒置。因為因果關系原本由受害人來加以證明,現(xiàn)在倒置為由加害人加以證明。主觀有無過錯,原本應由受害人加以證明,現(xiàn)在由醫(yī)療機構加以證明它沒有過錯。而舉證責任在哪一方,通常是對哪一方不利的,特別是在倒置的情況下,為什么要倒置呢?因為立法者試圖通過舉證責任倒置來平衡雙方之間的實體上的社會地位的差異。在大陸法系國家有一種“危險領域說”,如果權利人處于危險領域、被控制之中,就沒有證明責任,證明責任在于施加危險、給予危險和控制人一方,典型的是患者。
在侵權案件中,環(huán)境污染、醫(yī)療糾紛案件是典型的舉證責任倒置,但不是說所有的事實都是舉證責任倒置,關于損害事實仍然由權利人加以證明。按照羅森貝克的理解,免責事由的證明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這在目前民訴法學界存在爭議。在高度危險作業(yè)中,加害人對對方有故意的證明也屬于免責事由,對免責事由的證明我認為同樣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
對于建筑物、懸掛物、擱置物倒塌墜落的情形也屬于倒置,因為管理人、所有人需要對自己沒有過錯加以證明。對于共同危險的理解,大部分法院的認識是有偏差的,所謂的共同危險是指所有的共同危險人實施了可能造成損害結果的危險行為,共同危險人沒有能夠證明自己的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結果關系,存在共同責任。
所以,我們對證明責任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要注意其含義、分配的一般原則、依據(jù)是什么,關于合同案件、侵權案件是怎么分配的,我們掌握了以后,一些案子就比較好弄了。
例如,1997年,在福州發(fā)生了這個一個案子:一輛三菱在高速公路上行使,在距福州30公里的地方,擋風玻璃的右邊突然爆破,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人被震昏,送到醫(yī)院后死掉了。有兩個重要證據(jù),交警部門的結論是“非交通事故”,而醫(yī)院的證明是胸口上有紫色斑點,非外來強烈沖擊所致,也沒有鈍器和銳器致傷的痕跡,結論是因爆震死亡。死者的家屬要求三菱公司賠償,三菱公司把玻璃運回了日本,拿同樣類型的玻璃作撞擊實驗,結論是不可能發(fā)生自行爆破。
在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北京的建筑材料質(zhì)監(jiān)中心做鑒定,結論是雙層玻璃如果沒有外力沖擊不可能自行爆破,法院一審判決原告敗訴。在這個案件中,擋風玻璃自行爆破由誰加以證明?這個問題可能演化為玻璃質(zhì)量有缺陷由誰證明?醫(yī)院的結論是因爆震死亡,這是否已經(jīng)證明了呢?我們要注意,材料中心給出的結論不是鑒定結論,鑒定結論一定要對被鑒定對象使用鑒定方法以后得出的結論,但它只是依據(jù)一般的理論推出來的結論,不是一個鑒定結論。
這個案件北京市中級法院二審時面臨著強大的壓力,應當判三菱公司敗訴,但判決的理由是:由于三菱公司未經(jīng)當事人同意,擅自把玻璃運回到日本,導致該玻璃無法進行鑒定,所以證明責任由三菱公司承擔,而三菱公司沒有能夠玻璃沒有質(zhì)量問題,所以敗訴。這個判決的理由有問題,不存在這樣的行為而導致證明責任倒置的情形。日本的判例中有,如果一方實施了妨礙另一方證明的行為,這時證明責任倒置,但中國沒有。如果真要判三菱公司敗訴,其理由是醫(yī)院給出的結論“因爆震死亡”已經(jīng)證明玻璃質(zhì)量有問題,另一個證據(jù)是沒有外力沖擊,不是玻璃有問題,還是什么有問題呢?推定主張成立就可以了。這樣下出的判決還符合推定成立的條件。
由此,我們又談到了另一個相關的問題,什么叫做“已經(jīng)證明”,什么叫做“沒有能夠證明”。四、證明責任的定義
我們要清理一下什么是證明責任。
第一,證明責任是一種不利后果,利后果通常是敗訴的不利后果。由于主張不能成立而敗訴,不是指的任何主張不能成立,而是你的訴訟請求主張不能成立。
第二,證明責任的前提是該事實處于真?zhèn)尾幻鞯臓顟B(tài);
第三,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利后果應當由特定的人來承擔,要不是權利人,要不是義務人。我們一般不好說是原告還是被告,因為原告既可能是權利人,也可能不是權利人,被告也可能是權利人,也可能不是權利人,所以,正確的說法是權利人承擔還是義務人承擔,而不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如果在特定的案件中,我們可以說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抽象地講,我們不能說是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
第四,證明責任并不是像我們很多人所說的是在原告與被告之間不斷轉(zhuǎn)換,證明責任從不發(fā)生轉(zhuǎn)換。由于它是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中已經(jīng)預先規(guī)定的,所以永遠不會轉(zhuǎn)換。商店應當對它出售的行為加以證明始終是在商店,不會說商店有沒有履行合同的證明責任有時候在商店,有時候在顧客。因果關系的證明在侵權案件中永遠都是在權利人一邊,而不會在義務人一邊,如果在義務人一邊,那就叫證明責任倒置。
第五,法院沒有證明責任。不可能由法院來承擔一種訴訟的不利后果,法院只是判決你有沒有能夠證明。
第六,使用證明責任的規(guī)范最后確定承擔不利后果只能在所有的證據(jù)方法已經(jīng)窮盡,法官不能夠在其他證據(jù)方法沒有窮盡時就草率地就不利后果判定給某一方。
在水晶球案件中,實際上還有很多方法,比如原告能夠證明自己的人品是端正的,仍然能夠把這個事情在一定程度上查清楚。比如姓顧的消費者就可以把自己的小學班主任、中學班主任、車間里的班長、主任、黨支部書記等等都招來證明自己的品行端莊的人,也可以把派出所、居委會其他人也找來證明自己從來沒有任何欺詐的行為發(fā)生,一貫誠實。當然,被告的律師也可以對證人進行質(zhì)證,也可以找出其他人來證明原告的品行有問題。雙方你來我往,實際上法官已經(jīng)能夠判決消費者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民事訴訟證據(jù)種類當中有一個當事人的陳述,而我們的法官往往忽視當事人的陳述本身就是證據(jù),基于我們通常認為當事人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趨利避害,因此總不會做出與自己不利的證據(jù),即使是假的,也把它會說成真的,但是,你可以通過各個方面判斷,為什么我們在一審案件中強調(diào)庭審,強調(diào)對證人的質(zhì)證,強調(diào)當事人直接陳述,原因也在于我們可以通過察言觀色判斷。當然,我們不能把感覺待到判決里邊,但對于任何證據(jù)的判決實際上感覺比證據(jù)還要真實。所以,我們才會給予法官相當程度的自量裁量權,一旦剝奪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那么證據(jù)判決和運用必然進入教條主義和形而上學,而我們一旦給了法官自由裁量,而法官又不能夠堅守自己的品行道德時怎么辦?我們給了很多各種各樣的很細的規(guī)則,這種規(guī)則又可能教條化,這是我們在司法實踐中最難的,相信他也不行,不相信他也不行,這是我們所說的最為尷尬的境地。在實際上是人在生活當中所普遍存在的一個永恒的矛盾,我們只能是在這個矛盾中盡可能協(xié)調(diào),但完全解決這個矛盾幾乎是不可能的。當然我們的證據(jù)規(guī)則越細是對法官越不相信,由于現(xiàn)在處于一種對法官高度不信任的社會現(xiàn)實中,只能出臺非常細的規(guī)則。
五、證明責任的分配
我們整理了證明責任概念后,需要進入第二個層面,就是注重不利后果,怎么分配不利后果?應當由誰來承擔不利后果呢?分配的理論依據(jù)和正義性何在?這就是談的第二個大問題:證明責任的分配。
我們再回顧一下最高法院關于合同案件的證明責任分配:主張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應當對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合同解除、變更、終止、撤銷的應當對變更、解除、終止、撤銷事實加以證明;雙方對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的由主張已經(jīng)履行的一方對已經(jīng)履行的事實加以證明。問:為什么主張合同成立的人要對合同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而不是由對方對合同沒有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呢?這樣的疑問是學生經(jīng)常提出來的。
以借貸關系為例,一方主張沒有還錢,一方主張已經(jīng)還錢,一方主張沒過訴訟時效,一方主張已經(jīng)過訴訟時效,誰來承擔不利的后果呢?原告是權利人,被告是義務人,證明責任是在原告還是被告呢?比如原告沒有能夠證明沒有還錢,被告也沒有證明已經(jīng)還錢,誰敗訴?這很現(xiàn)實,很多情形下我們沒有借條的。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是:雙方對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由主張已經(jīng)履行的.人對已經(jīng)履行的事實加以證明。有沒有還錢就是被告有沒有履行合同,原告履行合同是把錢借給對方,被告履行合同就是把錢在一定期限內(nèi)還給對方,也就是說,爭議的事實是被告也沒有還錢,因此被告應該對已經(jīng)還錢的事實加以證明,不能夠證明時就說明沒有還錢,即使原告也沒有能夠證明被告沒有還錢時,被告勝訴,原告勝訴。
為什么會是這樣?它的依據(jù)是什么呢?這個依據(jù)來源于德國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羅森貝克的“法律要件分類說”中的一種理論,叫做法規(guī)說。法律要件分類說把所有的事實按照法律要件分為三類:一是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一類是權利消滅的事實,一種是妨礙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
合同已經(jīng)成立并生效,我把錢給了對方,我的請求權就產(chǎn)生了,因此合同成立并生效就是權利產(chǎn)生的法律要件事實。其中一個事實是我已經(jīng)履行義務把錢還給了你,你的權利就消滅,因此是權利消滅的事實,如果我有免責事由的存在,我一旦主張免責事由的存在,你的權利就不能發(fā)生,也就是妨礙了你的權利的發(fā)生!睹穹ㄍ▌t》規(guī)定在高度危險作業(yè)中致人傷害的加害人應當對對方是故意造成損害的要加以證明,一旦加以證明損害是對方故意造成的,加害人免責,一旦免責對方的權利便不會產(chǎn)生,就妨礙了其權利的產(chǎn)生。這樣一種理論,在某些情形下也抱憾終這種合理性,這種合理性就在于一般來講沒有發(fā)生的事實和不存在的事實往往是難以證明的,但我們又不能夠完全按照這種情形來分配證明責任。
我們只能按照目前的這樣一種情形,就是法律要件分類說來分配證明責任,因為羅森貝克是把德國民法進行了仔細、全面、系統(tǒng)的分析,歸納整理成了這樣一種學說,你主張適用一般情形的就要對一般情形的法律要件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例外情形、特殊情形的就要對例外情形、特殊情形的法律要件事實加以證明,有它一定的合理性。當然,也有學者主張這個學說中存在著很大漏洞,就是另外一件事情,這就是證明責任問題之所以成為猜想級問題的原因之一。
我們最高法院的證據(jù)規(guī)定就是按照這一理論,主張合同成立的,應當對合同成立的事實加以證明,這是權利產(chǎn)生;主張合同生效的,同樣是權利產(chǎn)生的事實,也應加以證明,主張合同解除的,那就是權利消滅的事實,主張變更的也是權利消滅,也應當加以證明,主張合同終止、解除的都屬于這樣一種情形,因此你主張合同解除,就要對解除的事實加以證明,而不是對方所說沒有解除的事實加以證明。這里要注意另外一個問題,證明責任在義務人或權利人一方,并不排除沒有證明責任的一方主動地提出證據(jù)加以證明。
在借貸合同案件中,原告沒有證明責任,但能不能主動證明對方?jīng)]有還錢呢?沒有問題,這是其權利。所以我們一定要區(qū)分作為證明責任不利后果的存在和他有權利搜集證據(jù)來加以證明是兩個概念,我們絕不可以問證明責任是一種權利、義務還是一
種責任,這樣的問法是不對的。提出證據(jù)加以證明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和證明責任在哪一方一點關系有沒有。
那么,合同案件證明責任我們已經(jīng)清楚了,關于已過訴訟失效和沒有過訴訟時效,證明責任在哪一方呢?那就涉及到訴訟已過時效是權利消滅的事實,因此,誰主張訴訟時效已過就要對已過訴訟時效加以證明,因此,當原告行使權利時,不需要對沒有過訴訟時效加以證明,也不會因為沒有能夠證明沒有過訴訟失效承擔證明責任。
比如,原告要求對方還錢,通常是由對方提出抗辯已過訴訟時效,如果被告不能證明的話,其主張不能成立,證明責任在被告一方。如果涉及到原告有沒有把借款交給被告,就應當由原告承擔證明責任。
六、侵權案中的舉證責任倒置
在侵權案件中,最高法院《證據(jù)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以下特殊侵權案件按以下規(guī)定承擔舉證責任”:指供對方的生產(chǎn)方法侵犯專利權的、高度危險作業(yè)的、醫(yī)療糾紛案件、環(huán)境污染案件、產(chǎn)品有缺陷導致訴訟的案件、共同危險侵權的案件、建筑物懸掛物擱置物倒塌墜落的案件、飼養(yǎng)動物咬傷他人的案件。這幾類案件統(tǒng)稱為特殊侵權案件。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都說第4條規(guī)定是舉證責任倒置,實際上不準確。
什么叫做舉證責任倒置?舉證責任倒置是相對于正置狀態(tài)而言的,很多人講舉證責任就是“誰主張,誰舉證”,“誰主張,誰舉證”不是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也就無所謂正置還是倒置。主張權利產(chǎn)生的人應對權利產(chǎn)事實加以證明,主張權利消滅的人,應對前權利消滅的事實加以證明,主張權利妨礙的人應對權利妨礙的事實加以證明,這才是正置狀態(tài),如果和這個狀態(tài)不一致時,才是倒置。
具體來說,侵權案件證明責任的一般正置狀態(tài)是權利人需要對侵權請求權的法律要件事實加以證明,就是行為違法、主觀上有過錯、存在因果關系、有損害事實存在,我們一般稱作“四要件說”。與這個不同的就是倒置。
關于環(huán)境污染案件,最高法院規(guī)定,加害人應當對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加以證明。醫(yī)療糾紛案件中醫(yī)療機構應當對自己醫(yī)療行為與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以及醫(yī)療機構不存在主觀上的過錯加以證明,這就是典型的證明責任倒置。因為因果關系原本由受害人來加以證明,現(xiàn)在倒置為由加害人加以證明。主觀有無過錯,原本應由受害人加以證明,現(xiàn)在由醫(yī)療機構加以證明它沒有過錯。而舉證責任在哪一方,通常是對哪一方不利的,特別是在倒置的情況下,為什么要倒置呢?因為立法者試圖通過舉證責任倒置來平衡雙方之間的實體上的社會地位的差異。在大陸法系國家有一種“危險領域說”,如果權利人處于危險領域、被控制之中,就沒有證明責任,證明責任在于施加危險、給予危險和控制人一方,典型的是患者。
在侵權案件中,環(huán)境污染、醫(yī)療糾紛案件是典型的舉證責任倒置,但不是說所有的事實都是舉證責任倒置,關于損害事實仍然由權利人加以證明。按照羅森貝克的理解,免責事由的證明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這在目前民訴法學界存在爭議。在高度危險作業(yè)中,加害人對對方有故意的證明也屬于免責事由,對免責事由的證明我認為同樣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
對于建筑物、懸掛物、擱置物倒塌墜落的情形也屬于倒置,因為管理人、所有人需要對自己沒有過錯加以證明。對于共同危險的理解,大部分法院的認識是有偏差的,所謂的共同危險是指所有的共同危險人實施了可能造成損害結果的危險行為,共同危險人沒有能夠證明自己的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結果關系,存在共同責任。
所以,我們對證明責任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要注意其含義、分配的一般原則、依據(jù)是什么,關于合同案件、侵權案件是怎么分配的,我們掌握了以后,一些案子就比較好弄了。
例如,1997年,在福州發(fā)生了這個一個案子:一輛三菱在高速公路上行使,在距福州30公里的地方,擋風玻璃的右邊突然爆破,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人被震昏,送到醫(yī)院后死掉了。有兩個重要證據(jù),交警部門的結論是“非交通事故”,而醫(yī)院的證明是胸口上有紫色斑點,非外來強烈沖擊所致,也沒有鈍器和銳器致傷的痕跡,結論是因爆震死亡。死者的家屬要求三菱公司賠償,三菱公司把玻璃運回了日本,拿同樣類型的玻璃作撞擊實驗,結論是不可能發(fā)生自行爆破。
在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北京的建筑材料質(zhì)監(jiān)中心做鑒定,結論是雙層玻璃如果沒有外力沖擊不可能自行爆破,法院一審判決原告敗訴。在這個案件中,擋風玻璃自行爆破由誰加以證明?這個問題可能演化為玻璃質(zhì)量有缺陷由誰證明?醫(yī)院的結論是因爆震死亡,這是否已經(jīng)證明了呢?我們要注意,材料中心給出的結論不是鑒定結論,鑒定結論一定要對被鑒定對象使用鑒定方法以后得出的結論,但它只是依據(jù)一般的理論推出來的結論,不是一個鑒定結論。
這個案件北京市中級法院二審時面臨著強大的壓力,應當判三菱公司敗訴,但判決的理由是:由于三菱公司未經(jīng)當事人同意,擅自把玻璃運回到日本,導致該玻璃無法進行鑒定,所以證明責任由三菱公司承擔,而三菱公司沒有能夠玻璃沒有質(zhì)量問題,所以敗訴。這個判決的理由有問題,不存在這樣的行為而導致證明責任倒置的情形。日本的判例中有,如果一方實施了妨礙另一方證明的行為,這時證明責任倒置,但中國沒有。如果真要判三菱公司敗訴,其理由是醫(yī)院給出的結論“因爆震死亡”已經(jīng)證明玻璃質(zhì)量有問題,另一個證據(jù)是沒有外力沖擊,不是玻璃有問題,還是什么有問題呢?推定主張成立就可以了。這樣下出的判決還符合推定成立的條件。
由此,我們又談到了另一個相關的問題,什么叫做“已經(jīng)證明”,什么叫做“沒有能夠證明”。
實習證明范文8
茲有____同學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校參加實習工作。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勤于思考,虛心求教。在工作中能將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并保質(zhì)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在此期間嚴格遵守我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與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教師都對該學生的表現(xiàn)予以充分肯定。
證明人:____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9
謹證明______先生/小姐在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間于本公司任_____職位.
_____先生/小姐在本公司負責______工作.______先生/女士在本公司服務期間,(請簡述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培訓內(nèi)容及其工作表現(xiàn)).
公司負責人姓名_____及公司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10
茲有學生胡金慧,性別:女,民族:漢,出生于1992年08月11日,身份證號:362334199208114627,系西南科技大學學校,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學生。該生于20xx年9月入學,學制4年,學號20103860,現(xiàn)為我校20xx級學生,具有我校正式學籍。該生表現(xiàn)優(yōu)秀,符合畢業(yè)有關規(guī)定,預計將于20xx年7月正式畢業(yè),授予工學學位。
特此證明!
西南科技大學土建學院教學辦
(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習證明范文11
護士執(zhí)業(yè)注冊臨床實習證明
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護理專業(yè)_________年級___________班學生__________在醫(yī)院完成______月臨床實習.實習臨床?迫缦:
特此證明.
臨床實習?
實習時間
證明人
內(nèi)科
外科
婦科
兒科
其他:
實習單位考核意見:
醫(yī)院(簽名蓋章)
二oXX年 月 日
備注: 須在教學綜合醫(y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
附:護理專業(yè)實習報告
實習階段對于每一個即將跨入社會走上護理崗位的護士新生都是至關重要的一段經(jīng)歷,F(xiàn)代社會激烈地市場競爭,新的醫(yī)學護理模式,以及人們對健康與服務意識的增強,對我們的護理工作提出了更高地要求。而實習護生在這一過程中應充分學習和得到鍛煉,在實踐中進一步充實完善自己的理論,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以便為自己將來的獨立l作打下一個好的基礎。下面就兒個方面的問題與人家共同學習和討論。
1.要樹立“以人為本”的人性化服務理念
護理的全部工作都是圍繞病人入院到出院來展開的。人是一個生物體,時時刻刻有著他(她)各種生理需求和社會需求,病人則在此基礎上還有疾病治療護理的需求。護理工作除執(zhí)行醫(yī)囑和護理操作有著嚴格的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大量工作都是根據(jù)病人需求去做的。因此,如何滿足病人的各種正當需要,就囊括了我們所有的護理工作。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解病人之所難,都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其中營造一個舒適安靜的住院環(huán)境、耐心細致的入院宣教、溫馨和藹的語言溝通、體貼入微的生活護理、高度負責的`人文關懷等等,都是護理工作的具體體現(xiàn),護理質(zhì)量的高低均會在這曰常的點點滴滴中反映出來?傊,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病人滿意了,說明我們的工作就做好了。
2.要嚴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在護理的上作制度中,有“查對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執(zhí)行醫(yī)囑制度”、“搶救工作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等等。各項操作規(guī)程是我們的教科書上都明確規(guī)定了的。護理工作中如果沒有嚴格的紀律和制度約束,就會一盤散沙,工作無序,正常的工作無法準確的完成。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是我們的前輩在上百年的護理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凝結了她們寶貴的經(jīng)驗和教訓,有些是血和淚甚至生命所換來的。違反了這些制度和規(guī)程,輕則延誤診查和治療,重則可能給病人造成功能障礙甚至失去生命。所以我們只有嚴格遵守,才能少走彎路,少犯錯誤,不犯錯誤,從而保證醫(yī)療質(zhì)量,防范護理差錯事故的發(fā)生。
3.要做到“四勤”
人是有惰性的。特別現(xiàn)在獨生子女多,這種惰性、依賴性表現(xiàn)比較強烈,實習階段要注意克服。帶教老師最喜歡勤奮的學生,只有勤奮才能被人賞識,被人接受,才有更多的機會去學習更多的實踐知識!八那凇笔紫纫矍冢褪且朴谟^察。
、僬J真觀察和學習帶教老師嚴謹?shù)墓ぷ鲬B(tài)度,工作安排的周密性和計劃性。
、谟^察各項護理操作的操作流程和具體操作手法,臨床上許多知識教科書上是沒有的,有些知識和經(jīng)驗只有心悟而不可言傳,只有在實踐中多觀察,多領悟其中的要領,才會在自己的實際工作中有質(zhì)的進步和飛躍。
實習證明范文12
茲有( )同學,性別(男\女),身份證號,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法學專業(yè)20xx級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該生于20xx年9月入學,標準學制為四年,若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yè),將于20xx年6月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
該生保證在暑期社會調(diào)查和實習中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恪守保密義務,謙虛謹慎,盡職盡責,服從實習單位的指導與管理,履行大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鍛煉、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莊嚴使命。
特此證明
本人確認上述個人信息完全屬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相關責任。
確認簽名: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印章)
實習證明范文13
茲有____大學_____學院_專業(yè)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有限公司進行暑期實習。
該學生實習期間主要在我行對XX部實習,主要學習柜臺對公對私業(yè)務簡單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從事大堂對客戶的服務與服務、跟從客戶經(jīng)理及業(yè)務顧問對客戶進行信息維護及推廣產(chǎn)品服務等工作。
特此證明。
(實習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實習證明范文14
單位實習證明怎么寫
茲證明***學校**專業(yè)**班的**同學,經(jīng)全面考核特邀請該同學在我公司實習,時間是:****年**月**日到****年**月**日。望貴學校批準!
*****公司
****年**月**日
實習證明范文15
茲有_________學校專業(yè)____________同學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單位實習,期間擔任____工作,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實習鑒定:
一、能夠服從公司的安排,認真做好交給的工作,把學到的書本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
二、能夠虛心向公司的老同志學習,不懂就問,學一行愛一行;三工作中能夠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較好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受到了所在部門的'好評。
四、能夠自覺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誠實守信,顯示了當代大學生的良好品德。
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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