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nóng)歷年初十一,
律師事務(wù)所實習日記40篇
。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wù)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wù)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于盼到律師事務(wù)所開門了。我進去后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后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說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里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說說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于放假的狀態(tài)。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quán)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里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于努力適用當中。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盡管棠下的那個物權(quán)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著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quán)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后,我終于把物權(quán)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quán)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復(fù)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fā)展呢?
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wù)所里,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里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qū)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yè)務(wù)范圍不僅僅是訴訟業(yè)務(wù),更多的是非訴訟業(yè)務(wù)。非訴訟業(yè)務(wù)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2-27至2-28 周末 律所公休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wù)所開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師已連續(xù)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后天的開庭。看完后,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游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盡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jīng)是凝結(jié)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么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shè)得了嗎?我現(xiàn)在能怎么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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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wù)所實習日記40篇》(http://www.oriental01.com)。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時于倉后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yīng)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yīng)付對方。但預(yù)設(shè)的情景跟現(xiàn)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于挨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fā)短信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jié)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xiàn)實并沒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yīng)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3-4 星期四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lián)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lián)絡(luò)方式、哪里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方律師并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么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yīng)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wù)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3-5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吩咐我寫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代理詞。之前方律師說到時再送份代理詞,將代理詞潤飾下就行。我還以為這份代理詞是方律師自己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份代理詞是要我寫的。當他問我會寫代理詞的時候,我居然說不會寫沒有教過。后來我回家翻閱書時才發(fā)現(xiàn)原來我上課時學過,但我居然完全忘記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腦袋怎么了。我覺得錄音的有效性這方面很難寫。我翻閱《證據(jù)學》從而知道要從證據(jù)的三性(合法性、關(guān)聯(lián)性及真實性)著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寫。因此,我只好先寫自己比較有把握的部分,而錄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該如何去寫。
3-6至3-7 周末 律所公休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yīng)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后,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于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jù)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于是整個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后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fā)給方律師看看,然后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fā)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