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鐘讀后感
昨天,讀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偵探系列小說《怪鐘》。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英國女偵探小說家,她的最出名的小說《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慘案》,大家肯定都非常熟悉。《怪鐘》這部小說,我讀后有以下以下幾點感覺。
1.作家駕馭文字的能力還是很強,每個人物性格都不一樣;另外,該小說讀起來讓人不感到乏味、枯燥,能吸引人一直往下讀,我很想知道最后的結果。
2.里面的人物對話稍顯羅嗦,有些人物說的話,有些賣弄玄虛,半天不牽扯案情,讓人讀起來很著急,失去耐心。
3.此案最后匆匆收場,案情沒有完全交代清楚,有些細節(jié)也沒交代。案情敘述過于粗糙。
比如,那輛救護車為什么要開到作案現場,框里裝的`是什么?誰開的車?白蘭德是怎么殺死道古斯科林先生的,怎么把尸體移到渭波寒彎月胡同19號的?為什么要把尸體移到19號院?為什么要安排謝樂.魏玻在那個時間出現在殺人現場?為什么馬婷黛小姐要謊稱接到一個電話,說裴馬煦要謝樂去她家工作?(這個謊言很容易戳穿,對兇手來說,這有些畫蛇添足,讓那具尸體自然發(fā)現不是更好嗎!兇手何必自己要急于跳出來?)殺人細節(jié)又是什么?麥琳娜.賴福爾是哪個兇手雇傭的,兇手怎么會找到她的?
4.這部小說翻譯的還不錯,我看的是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譯者范白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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