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
國慶節(jié)假期中,我讀了一本叫《時代廣場的蟋蟀》的書。它主要講了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跳進了野餐籃里,被帶到了人情冷漠的紐約時代廣場。幸運的是,它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塔克鼠和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愛它的主人——男孩瑪利歐。后來,它名聲日響。每天早上8點和下午4點半地鐵高峰時段里,它都會在白利尼家的報攤上傾心演奏,使白利尼家的報攤一下火了起來!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卻滿心失落思念起了家鄉(xiāng)。最終在朋友的幫助下,它終于回到了自己深愛的家鄉(xiāng)——康涅狄格州鄉(xiāng)下。
出名與自由,這是此書的精髓。在柴斯特成名后,并沒有快樂。是啊,榮耀雖然是件好事,如果成名只是讓它覺得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么意義呢?一天早晚兩次音樂會,這樣的安排實在太累。如此累的出名,還不如回鄉(xiāng)下。
這是我的感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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